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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醫生,我"現在"不買房,系列文章第二篇:決策的心理依據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真扯,十幾間房子,總共才借三千萬,會湊不出自備款?
隨便貸也有自備款。
就這種智商,你跟我說三年前只有兩千萬的人,現在有十幾間房?


問題是我手上突然多了九位數的資產喔
了解嗎?
Trumps wrote:
你認為我手上多那麼多資源
不會滾錢?
笑死

又自打臉了?
上面誰說沒有自備款的?

既然這麼會滾錢,和宜大聚還不快點買起來?
一坪差十幾二十萬,快去買,我等你買四十萬來打我臉。


Trumps wrote:
問題是我手上突然多了九位數的資產喔
了解嗎?

So convenient.......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又自打臉了?
上面誰說沒有自備款的?

既然這麼會滾錢,和宜大聚還不快點買起來?
一坪差十幾二十萬,快去買,我等你買四十萬來打我臉。


你中文到底有多爛?
小朋友
你要買轉約的
除了賣家已經付的款項以外
還要付賣方所賺的
搞不好要三五百萬
所以一般人比較難立即付那麼多錢
了解嗎?

居然以為我沒有錢付
搞笑
Trumps wrote:
你中文到底有多爛?小...(恕刪)

你中文到底有多爛?我叫你買,你在那邊扯什麼頭期款?
別人有沒有頭期款關你什麼事?

一坪就是30萬,付錢就行了,哪那麼廢話?
坐四望五,現在才三十,你有自備款,還不買起來?
扯別人沒有自備款,你邏輯思考能力真的很差耶

還有,合宜大聚已經是成屋了,你在扯什麼轉單?在地的都搞不清楚?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你中文到底有多爛?我叫你買,你在那邊扯什麼頭期款?
別人有沒有頭期款關你什麼事?

一坪就是30萬,付錢就行了,哪那麼廢話?
坐四望五,現在才三十,你有自備款,還不買起來?
扯別人沒有自備款,你邏輯思考能力真的很差耶

還有,合宜大聚已經是成屋了,你在扯什麼轉單?在地的都搞不清楚?


搞笑
我為什麼要買?
附近已經有N間房
買來幹嘛
不過感謝提醒
果然有去看
真的不負林北我的教育
Trumps wrote:
搞笑我為什麼要買?附...(恕刪)

不敢買不就證明:
1. 你沒錢
2. 你不會賺錢
3. 你講的坐四望五都是假的。
4.合宜大聚跟世界之星不同價

謊話連篇的心理醫生,難怪整天很閒,沒病人,只能在01跟人家嘴砲。我看大概只有神經病加智能受損或者有受虐傾向的才會找你吧?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不敢買不就證明:
1. 你沒錢
2. 你不會賺錢
3. 你講的坐四望五都是假的。
4.合宜大聚跟世界之星不同價

謊話連篇的心理醫生,難怪整天很閒,沒病人,只能在01跟人家嘴砲。我看大概只有神經病加智能受損或者有受虐傾向的才會找你吧?


你知不知道和宜是那一個建商嗎?
知道的話就不會亂吠
有些建商我是不會碰的

另外加州已經快一點了
你還在吠
不怕一下子中風就去地獄見毛主席?
或者是四肢癱瘓加上失智?
Trumps wrote:
你知不知道和宜是那一個建商嗎?
知道的話就不會亂吠
有些建商我是不會碰的

哈哈哈,前面是誰說合宜和鳳凰是一樣的?
現在又變了?
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邏輯,一下了兩個一樣好,一下子其實兩個差很多?


Trumps wrote:
另外加州已經快一點了
你還在吠
不怕一下子中風就去地獄見毛主席?
或者是四肢癱瘓加上失智?

你還是先擔心你自己吧,回文都秒回的,可見整天沒病人。
我現在WFH,中午才躺在自己的床上睡了一個多小時,
明天又特假,精神不要太好了。。。。。

況且以你家的基因來看,誰先倒下去還不一定呢。。。。


Trumps wrote:
不怕一下子中風就去地獄見毛主席?

果然你是中國人?還毛主席,這麼偉大?連大陸人都叫他毛臘肉了,
還有人在叫毛主席?哈哈哈。。。。。
內政部打炒房下重手!近期預售屋市場遭不肖業者炒作哄抬,嚴重影響不動產市場交易秩序,內政部於9日部務會報通過相關法律修正草案,全面禁止預售屋及新建成屋換約轉售,且管制私法人購屋將採許可制並於五年內不得移轉等五項新規定,針對惡意炒房者將嚴懲,最重祭出3年徒刑或併科5,000萬罰金。

內政部政務次長花敬群透露,近期房地產炒作太過誇張,某些特定建商、代銷業者炒過頭,因此行政院健全房市小組經過跨部會討論後,決定下重手。至於何時完成修法,他說,希望越快越好,將送立法院下會期審議。據悉,不僅內政部,健全房市小組相關部會視情況不排除再出手抑制炒房。

官員補充說,近期發現整體預售屋市場出現炒作行為,不少建案採分批限量銷售,投資客利用揪團簽約後再行「換約轉售」,形成建案搶購完銷假象,造成想買屋消費者恐慌,建案售價不斷調漲,讓真正想要買房子的人買不到房子,或要出更高價錢,甚有代銷業者與炒房團合作,一起墊高預售屋價錢,從中牟利。因此管制措施將訂出五項新規定,祭出行政法和刑法兩根大棒處罰,修正《平均地權條例》和《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

一、限制換約轉售。新法中規定,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且銷售者不得同意或協助買賣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者將按戶棟處罰50萬至300萬元。官員說,預售屋或新建成屋換約須透過業者,買受人、業者將一併處罰。

二、禁止炒作行為。未來將嚴懲任何人有意圖影響交易價格、製造熱銷假象及壟斷轉售牟利等不動產炒作行為,違者將處罰100萬至500萬元。若造成民眾恐慌及市場交易不安等而損及公眾或他人情形者,可處3年以下徒刑或併科罰金100萬至5,000萬元。官員解釋,這是處罰炒作行為,若建商帶動投資客炒作,或投資客透過網路揪團炒作哄抬價格,政府會以個案查核,被查獲任何人(含買家)都可處罰。

三、預售屋解約申報需登錄。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於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官員說,預售屋解約是透過建商或代銷業者,因此這部分是處罰業者。

四、管制私法人購屋。這次修法將增訂私法人取得住宅用房屋許可制,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

五、建立檢舉獎金機制。建立不動產炒作銷售、買賣或成交資訊申報違規檢舉及獎金制度,經查證屬實者可以實收罰鍰總金額一定比例作為檢舉獎金,並授權主管機關另訂辦法,以利執行。


我看手上一堆頂售屋的,只能乖乖繳好繳滿了。。。。。
現在到交屋還有三五年,準備褲帶勒緊過日子吧。。。。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
哈哈哈,前面是誰說合宜和鳳凰是一樣的?
現在又變了?
一個無法自圓其說的邏輯,一下了兩個一樣好,一下子其實兩個差很多?


笑死
你真的是鬼扯王
我用和宜和巨星證明台南房價從二十到四五十
你就扯尛京城鳳凰
沒招了嗎?
除了扯東扯西模糊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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