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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公不義, 地下停車位我買的, 北市議員張先生在使用 ※

真好笑



1.當初買房子的時候就已知道這件事了,也因為沒有停車位,
所以價金也扣掉了,在購屋上給予了優惠
當初買到便宜房子佔便宜的時候都不說,事後才反悔想拿回車位

2.退一萬步來說,就算你真要告,那也是告原屋主、仲介
議員當初是跟前屋主合法買下,錯在哪?

明明判決書都寫得很清楚

結果居然到現在還幾好個搞不清狀況的,一進來就罵議員
該說可笑還可悲…



先卡個位, 看後續發展. 到底是樓主有理還是張議員有理.
一堆人都不看前面的人PO的文章,

連判決書都出來了還在那邊自以為正義,

水平真差。


PO文的原告根本是混淆視聽,

想利用被告是議員身分,可能不想為了個車位毀了名聲(畢竟是議員一定會被扣個仗勢欺人的帽子),

這樣一來原告也許能賺到一個車位或其他好處,居心可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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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nanhome wrote:
幾年前我家在士林官邸附近的房子也是這樣被法官判給了別人(我們家是住了四代在士林),現在蘋果才報出那件事是非法的,但是都過了十幾年了,還會有誰記得?政府能做什麼?政府其實和他們也是一伙的,我有想過去爭取,但是一想到公務員的嘴臉和辦事態度就不想去吵了。
我們的狀況和你如出一轍,這就是台灣的法律,鬥不過他們的,訴諸媒體才是王道,把車位搶回來你也住得不安心,他暗地裡來弄你,反而更痛苦(我家被砸石頭和放火)真的非常恐怖,這才是台灣真的一面,加油!辛苦了,和他們鬥真的很累但要堅持下去!


你大概搞錯了,看一下判決書吧!不要跟樓下的一樣還在捅出來桶出去的 = =
噓!~~低調一點....

版主....你好像有錯在先喔!

SORRY~~~看到黑影我亂開槍了....
推高高,推高高

頻果缺新聞就快來報~相信會有更多好料可以挖~

名嘴快來喔~缺題材嗎?現在正好有一個!!!

人民的眼睛是雪亮的~~

這議員~~我們選的!!

ya 實在太棒瞜!!!

這就是社會~~這就是世界阿!!!

在這樣子下去,沒有人可以選瞜!!!

不知道大學生可否參選阿!!



這樓可以看到盲目的比明眼的多更多更多更多!!
盲目者的口水已經可以將明眼人給淹死好幾次了~
找出判決書的大大我只能說,真神人也!!
判決書都貼出來了
前面也好幾個網友分析得很清楚了
明明就是原告理虧



還好幾個搞不清狀況的在那邊好大的官威、讓議員紅
真的是理盲又爛情
看完判決書後,官司不管著麼打你還是會輸
找記者:他看完判決書後 保證 也不會幫你的.
好的簽名就是沒簽名

hpir416v wrote:
這樓可以看到盲目的比...(恕刪)


+1

請大家冷靜下來看判決書
上面已經有神人找出來了!!

別被樓主婊了
我覺得你們是被騙了.

當初你們在買房子時, 不知道屋主其實已經把停車位賣掉啦 ! 為了騙你們買他的房子, 就說房子含車位賣你們一個價位(一定是很優惠吧), 等錢都付了才發現車位是別人的, 原屋主早就拿錢走人了.

至於不是當地住戶為何可以買停車位, 舉例說如果我家住桃園, 公司在台北租一棟辦公室, 沒有附設停車位, 如果公司打算長期租屋在那裡, 我當然會想在公司附近租或買一個停車位啊 !

老實說, 你們就是遇到一物兩賣的前屋主啦.

整件事中, 張議員沒有錯, 你只能想辦法哀求他用較低的和解金把車位賣回給你了. 時間站在他那邊, 只要和解金不合他意, 他大可對你不予理會, 反正稅金你在繳的, 他一點也不用急啊.

不動產買賣真的有太多的細節, 一不小心就可能惹來無窮無盡的麻煩, 這次讓大家長見識了.
玩 Skyrim 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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