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nnowu wrote:
也對拉~還好我沒政治...(恕刪)
大哥,我是標準的受薪階級,我的稅賦和公司的稅賦都是上繳中央,而非地方政府

一、收入面:稅法有分
1、中央稅:關稅、礦區稅、所得稅、遺產稅及贈與稅、貨物稅、證券交易稅、期貨交易稅、營業稅、菸酒稅。
2、地方稅:印花稅、使用牌照稅、地價稅、田賦、土地增值稅、房屋稅、契稅、娛樂稅。
地方稅是留在各縣市自行運用的稅賦,你認為這些稅款台北市在全國是小眾嗎?
台北市民沒有承擔比較重的稅賦嗎?
還是你認為台北市長應該把這些稅款捐出來給其他縣市?
二、支出面:
台北市挖一條水溝、挖一條馬路,在相同的距離下,造價成本相當情況下。
請問,其所經過的區域,有多少人住著?有多少人要繳稅?
簡言之,一條馬路有10,000人在分攤成本、和只有100人分攤成本,誰會有更多的節餘款?
可能100人的區域還要中央倒貼補助才蓋得成!
請查查不久前中華電信員工在抗議什麼?
他們在抗議NCC有圖利廠商之嫌!
理論依據為何?
只因NCC認為中華電信賺很大,為增加競爭,要求中華電信開放已埋設之線路(按成本折算)租給民營業者使用權。
中華電信員工反對的理由是早期開放時,所有民營業者很會算,只在都會區埋設線路。
而中華電信在政府的要求下,不計成本必須上高山、下大海,只要有人的地方,都要將線路埋設牽到。
現在卻強逼中華電信以成本折算租給民營者使用。
且不論誰對誰錯。
我只想點出,政府將錢只運用在台北市的觀念是大錯特錯!
如果真要精算誰繳的稅只能給誰用,台北市福利應該會比現在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