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3年1月-6月實價登錄, 賣1782
這是說可以打9折?

但是在幾個月之前的成交價, 102年8月為1560 , 到103年1月加價1782賣出
換手就先加價兩成, 再折一成賣出?
房屋是多層次傳銷, 轉一手就賺200萬
再之前沒有實價交易的紀錄
這間換了很多家仲介

這間很奇怪,當時的單價67.2萬, 已經比周邊均價40幾萬高出一截?
下面很明顯, 2筆實價登錄,前一筆1560, 後一筆1782
間隔只有4個月,之後再開價為1988萬, 再繼續賣?
1782-1560=222萬


1988-1560=428?
照理說,奢侈稅兩年內應該不會賣, 賣給銀行貸款看的?
1988貸8成1590 ? 超過4個月前的賣價 1560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