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新聞怎麼看怎麼怪
1月10萬 1年120萬,2800萬 要還23年,65歲退休要還到88歲...
假設
過個幾年把房子過給兒子,掛了以後兒子拋棄繼承,那房貸就不用還啦??
若是如此 那存款當然不能拿來買房啊!!
(以上隨便說說)
DOMANI wrote:
抱歉,請講重點,如果沒有,你可以下去休息了,謝謝。
一開始講【年金與「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
(個人是用國家公益來論述)
又將「隨意」加稅硬扯成國家公益...
轉移【年金與「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議題...
(因國家公益要加稅是屬於法律保留,你沒看到我寫法律程序嗎?還是看不懂??隨意就可以加5倍,真有你的!)
接著扯政治操作面,拼命開福利支票...等
再度轉移【年金與「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議題...
接著又要請人「講重點,如果沒有,你可以下去休息了」
看來,真的沒步數了,只有請人下去休息...
單純談論【年金與「信賴保護」原則及「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則」】的議題,很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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