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個過程 wrote:阿登長輩的老房, 位於偏鄉三重, 土地據阿登自己說的, 高達15坪.15坪地上, 就住著痴痴等著都更的阿登. 幾坪不重要,重要是土地要有再開發的價值,能再開發的土地才值錢,這是硬道理。但是偏鄉就不一樣,空地還一大堆都蓋不完了,哪還需要浪費時間去再開發。所以買在偏鄉會讓後代重蹈自己的老路,自掏腰包,一切歸零,重新再來的死循環。
登卡普 wrote:國際通用標準,達標三千萬的門檻就是高淨值人士,五千萬的等級怎麼會去睡公園?! 睡公園不是你自己選的嗎?明明是你自己說要拿錢不拿房子的。只有錢沒有房子,給全家人租飯店又不夠,那不就要睡公園?「三千萬的門檻就是高淨值人士」全家三千萬,跟一個人三千萬,那是兩回事。「個人持有,不含自用住宅」幾個字沒看到?你的情況應該不符合這個資格。其實「高淨值人士」這種話就跟你去早餐店,老板娘都會問你「帥哥吃什麼一樣」,這你也在信?現在一百萬美元是不是高淨值人士,其實要看年紀和地區。如果五六十要退休了,一百萬美元在美國東西兩岸,只能算是正常普通人而已。權狀六十坪,到底幾個人要住,這才是重點。如果你只有一個人,那的確很可以,如果上有老,下有小,三代同堂住權狀六十坪,那真的很辛苦,你也別想拿現金換房子了,只會愈換愈小而已。總之呢,參與都更的體量大小,根本不是什麼值得炫耀的點。
我就是愛拍照 wrote:其實「高淨值人士」這種話就跟你去早餐店,老板娘都會問你「帥哥吃什麼一樣」,這你也在信? 國際通用標準!三千萬台幣就是高淨值人士,你的標準不一樣是你的事。結論:房地產就是可以搭順風車,台北的原住戶什麼事也不用做,只是吃著火鍋唱著歌,建商就會主動幫忙都更重建,所以有炒房的社會才能欣欣向榮。把自己搞到這麼崩潰?!這件事是你們見獵心喜,跑去挖出來想要黑酸我的,又不是我主動貼出來炫耀,結果黑酸不到我,下不了台,才在惱羞成怒氣 PU PU!你們這是何苦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