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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時間: 2008-10-12 07:48
清除時間: 2008-11-10 07:48 請你回文時 注意一下 何謂抓包 我用不同網站 用不同帳號很正常阿
有規定一定要同一帳號嗎 真是不知所云
沒求證就亂說 我是真的 在電子業多快12年了
仲介業 我也沒實力也沒興趣 下次你回文時 如有問題 可先pm 私下確認
我想板上會安靜一點
ritz jiji (cony0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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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今天稍早前, 同一個新帳號PM給我的三個私人訊息當中的其中一篇, 大家參考一下吧.
有必要開一個新帳號PM給我嗎? 而且來一連發了三篇不同的. 雖然承認了 ritz = jiji = cony0956
分身真多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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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時間: 2008-10-12 07:48
清除時間: 2008-11-10 07:48 請你回文時 注意一下 何謂抓包 我用不同網站 用不同帳號很正常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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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請cony0956搞清楚, 抓出你在5g的身分的網友不是我, 請不要PM給我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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訊息時間: 2008-10-12 07:54
清除時間: 2008-11-10 07:54 我發那篇 的確是回給n先生 我只是想告訴他我的想法
很奇怪耶 為何要跟他鬥...? 有何好鬥的
有錢買房子的人 為何要跟沒錢的人鬥?....
平行線不同 要鬥什麼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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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應該是在說你有錢買房子, 在5g的n先生沒錢買房子就對了? (你的語氣真的非常非常像仲介, mobile01的諸位大大也都這樣覺得)
你跟n先生的過節, 我不知道也沒興趣知道,
不過我偶爾也會去5g看看, 我不認為你說的對.
小弟就是黑心仲介的小代表,政府有規定,房屋仲介只能賺取成交總價的6%為限.作為服務報酬.
聽到很多朋友再抗議不肖仲介的做法,老實說大概都是加盟店的仲介比較會做的事情.在台北我們直營店體系的公司內部有規定不准在短時間買賣,之前也有發現有人透過人頭來短期買賣.東窗事發的結果就是....開除
有些真正黑心的仲介是資訊不對稱.對屋主狂議價,讓屋主用低於市場買價來售出物件.然後就自己找人買了.之後再拿出來賣,賺價差的錢.要直接賺價差,除非心臟很強的仲介不然一定會被抓包.
檢討起來我們也是有很多不足的地方,譬如說客戶在開會因為要介紹案件也打電話過去造成客戶的困擾.去屋主家賴著不走凹價格....等等讓外人不欣賞的事情.但種種目的就是為了成交.也是為了完成客戶交代的任務.賺我們應該賺的錢,
針對有人問仲介賺多少,在這兒也可以透露一下.直營體系的大概就賺總服務費的4-8%.加盟店大概賺總服務費的40-70%(每個月還要支付一些管銷廣告費用)(因為若跟別人合作成交要對半分業績)
以總價1000萬的案件服務費50萬,有成交也才分到2-4萬,加盟店分20-35萬...您說好賺嗎?
個個職業不同,應該尊重而非鄙視.
聽到有些客戶說因為任職電子產業,對業界內的一些資訊比較容易獲得,對於買賣股票很有幫助.也從中賺了不少業外的錢.您要如何評價這方面的事情呢?
人生就是如此,不要羨幕別人.個人的想法自己要努力先存到第一桶金.在好好的慎選投資標地.努力的提升自己的生活品質吧!!
共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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