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lq888 wrote:一般的房屋權狀坪數包...(恕刪) 法規並沒有朝向建商利益修訂!! 登記方式還是一樣,而且還更嚴格了,很多附屬建物都不能登記了(只剩4種)!!應該說建商開始使用 " 另一種賣屋手法" ....所以問題還是出在建商上面!!但是大環境使然,約定成俗,只要大家購屋前看清楚,根本沒影響吧...建商報虛坪價格,自己就換算實坪價格...
herc wrote:牆心,柱心要如何丈量...(恕刪) 其實只要有產權登記,所有權狀與建物測量成果圖登載的內容是可以信任的,公務員若為不實登載是有刑責的.........自己要注意的是判斷公設配制是否合理?大公小公是配置在哪些地方?至於房子與權狀面積是否相符倒比較不必擔心...........
herc wrote:牆心,柱心要如何丈量...(恕刪) 現在都走簽證制度了..建商要拿使用執照時建管人員不會有那個閒工夫每個空間都去慢慢丈量..計算登載不實??哪個環節出問題..蓋章的那個人要負責..最可怕的虛坪不在公設..是在看得到但是想不到也用不到的地方....................
wecotu wrote:自從工地主任跟我說,不過這種東西就自已看了覺得滿意就買了,好像也不太能做些什麼去反抗,...(恕刪) 說到重點啦.........只要找公信單位丈量若發現誤差離譜那就告建商吧.......一般都是建商敗訴
1.如果用實坪來賣那本來一坪30萬的 就會賣40萬了啦!!2.公設公共設施是牽連到建蔽率的問題, 如果政府不要規定有建蔽率 那就不會有高公設的產品啦! (通常建蔽率都是60%,各位想想 那剩下的40%的土地不用錢嗎?)我只能說 大部分人都被房仲 或廣告商的說法給洗腦了!其實最壞的是政府! 他們養了一堆建築師, 每天無聊就在想要怎樣搞死建商. 增加一堆有的沒的法令. 當然建商不是呆子 就會想別的方法賺錢. 這是惡性循環 只能怪我們生在台灣摟!!(該改的法規)建蔽率: 說好聽是位了綠化 讓每個可以有更多的空地, 屁!!容積移轉: 這根本是破壞市場機制的東西 (可以去知識+查一下)
嗯...我常在算面積...其實一個建案可以登記的面積是固定的,也就是所有樓層的樓地板面積+陽台面積+雨遮面積.所以實際上並無虛坪問題.建商可操作的空間在於公設比跟車位坪數.我列幾個計算式給大家參考總銷售面積=依據圖面計算的所有樓地板面積+陽台面積+雨遮面積...這部分不能多登記,否則有人要吃官司總銷售面積=各戶私有面積總合+公設面積+車位銷售面積上式中只有私有面積是固定的,公設面積與車位面積是可以變動的.但是車位售價是以"個"計價,並非以車位持分坪數計價.一個車位持分12坪跟持分8坪售價是一樣的.因此建商會在消費者可容忍的凡為內盡量把公設比調高,降低車位坪數來獲取最高的利潤.因為車位價格如果換算成一坪多少錢的話,通常都比房價低很多.另外,公設比會比以前高有法規因素,也有設計因素.就法規因素而言1.樓梯座數公共梯建規定跟以往不同:以前當層私有樓地板面積只要在240 平方公尺以下,只需設一座樓梯.現在則是只要8樓以上不管面積大小都得設置兩座樓梯.再來就是法規對於電梯樓梯配置的某些規定,讓梯間的設計不如過去有效率.以致於現在梯間面積都比以前大.2.機車位的設置現在新建的大樓通常都會被要求設置機車位,但機車位又沒獨立產權,不能另外賣,當然得計入公設面積.3.法規鼓勵設公共設施住宅區基地若以開放空間獎勵申請,位於一樓的公設是可以直接當成獎勵容積直接送給建商.再就設計因素來說,很簡單,為了強調豪華度,氣派度.公共空間的尺度通常比早年建案寬敞許多.也直接反映在公設比的數字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