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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土地問題,現在建商揚言要告我們,已經跑法院多次

想走34-1你就提出異議阿,拖個幾次時間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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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地上物所有權者是無敵星星喔,比其他反對地主還要優先

一般建商想要插暗樁預防萬一,一定會先注意有無排除掉地上物喔
AAABBB3102 wrote:
你這狀況 就是 你說...(恕刪)


我也是這樣想......
假設祖先有一塊1000坪的地, 然後繼承下來後此塊地法律上是共同持有20人.......當初某幾戶(假設十戶)在土地上自己劃一個區域蓋房子.....因此土地所有權狀會註明某某地號你們持有xx/1000
但是房屋所有權狀會是你們家100%持有
之前建商來收購, 20人中有一些已經談好價格把土地賣給建商且拿錢且登記給建商了, 因此建商也是持有此地xx/1000(看幾個賣給建商了)
現在建商提告侵佔很好理解, 因為此土地建商擁有xx/1000的比例, 而上面你家蓋了房子, 因此建商告你侵佔啊?(原則上你蓋房子的土地建商擁有xx/1000的比例)
房子被拆一部份代表你們又沒住那裡
看來是危老建築
那個員林市林厝派出所斜對面的馬路真的很困擾
每星期要走1~3次~每次經過就問候一下他們祖宗
看下來就是準釘丁子戶
那就先立個不自殺聲名比較重要
570 wrote:
想走34-1你就提出...(恕刪)



已經有被建商強拆部分了
一開始我也有提過
還躺在法院沒動
jhlien wrote:
我也是這樣想.......(恕刪)



其實稍早那些長輩說那些話我已經不想理了

現在最主要的是她們也要我負擔一部分律師費
這是我賭爛的地方
我又不是唯一繼承人,也不是第一順位
但是遇到事情就丟到我這裡來
真的要幫他們處理,又說沒你講話的份
只有要錢才會想到我,算了讓他們去處理
就算現在那筆土地是我的也要等我爸死了才有機會繼承到
但是我不太想要那個土地,看誰要買給他買去
ForLucky wrote:
房子被拆一部份代表你...(恕刪)


早就改好了好幾年了,只是改這樣也沒比較好啦真的的問題點又不再那裏
人家早期就是這樣,是後來重劃才變成這樣
人家之前開雜貨店賣檳榔部會比賣地少

還有我們家裡面是還有祠堂的,我有說了我們是大家族
危不危老我是不知道,至少房子還不會漏水,撐過無數次地震
雖然是平房,就是早期三合院那種,但是房子還很勇建
1.建商要告你們才知道誰的,有幾人
2.建商律師有kpi,這樣才能有考績
Finepix~鋼 wrote:
我老家有一筆土地,就...(恕刪)

為什麼不反告誣告 ?
勉勵 wrote:
為什麼不反告誣告 ?(恕刪)



誣告的定義,故意或是刻意
讓他人背上刑事責任,才能成立
這個誣告不好告,而且就算到法院對方告不成
你要告回去頂多就是未核實或是等等理由
我見太多了,而且對方是建商
養著一批律師
就跟一些高官,跟有錢人一樣
早就養著一批律師幫他們辯護了,怎樣都不會有事情拉
你可能不知道連律師都加入炸諞集團的行業,幫忙洗錢跟辯護
都已經形成一個流水線了

Finepix~鋼 wrote:
早就改好了好幾年了,...(恕刪)


你們這塊地因土地法34~1被建商整塊買走
不同意者/放棄優購權者的土地價金都強制法院提存
土地上所有未保存登記的建築自然建商可合法要求拆除
打官司你們家穩輸,但可以多要求地上物補償及搬遷費

教你一招出租給善意第三人,租約訂10年以上,這樣建商就不能拆了
但如果沒在建商取得土地前做這件事,那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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