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flower2251 wrote:一、改進停車空間,未來停車空間將重新定義為「專有部分」並有「獨立產權」 好個偷天換日,把公設變專有,實質沒改變,公設直接降10%。不如把電樓梯廳大廳都變專有,地下機房也變專有,不就沒有公設了?不知道是台灣官員聰明,還是人民笨。
sunflower2251 wrote:建商投資客是不是要加...(恕刪) 一堆人好聰明喔!以為沒公設房子就便宜了,怎麼一堆笨蛋不去買透天啊!沒公設阿!好便宜阿!!人笨就只能被宰。不是在餐桌前吃,就是在餐桌上被吃。人類的世界是有階級的,你不努力提升自己的階級,只想著做賤民可以跟貴族一起吃大餐?
JINDERLANDOFFICE wrote:好個偷天換日,把公設變專有,實質沒改變,公設直接降10%。不如把電樓梯廳大廳都變專有,地下機房也變專有,不就沒有公設了?不知道是台灣官員聰明,還是人民笨。 這個新竹早早就做了前市長的家族企業法院認證過了後來直接改名叫辦公室不是住宅三房兩廳改三個會議室兩個茶水間繼續賣機電設備和電梯都劃在你家二工陽台外推叫你簽名同意建商就無責任了這年頭不違法是賺不到什麼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