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咖錦衣衛 wrote:
其實台北市大馬路邊的大樓才有都更可能,事實上開車在路上也可以看見許多舊大樓拆除改建,因為都市計畫上大馬路上的房子容積率大多為商用較高,二來可以申請原容積認定再加碼獎勵,後面巷子裡的房子容積率低又已經基地建蔽率用滿的很多沒有都更價值,自己花錢重蓋可以,想要找建商來合建難
大馬路邊的大樓也要縱深夠才有用,縱深不夠也是白搭。

因為建築法規臨路要退縮,基地如果不夠大,退縮完就會變成紙片屋,而且還要考慮地下室
能讓車輛下的去,有足夠的空間供車輛停放,空間不夠就只能蓋機械式,這可又要大扣分。
所以最理想的整合就是要前排 + 二、三排以上一起都更才對。

A咖錦衣衛 wrote:
你說的也是實務上都市...(恕刪)
都更的理念一直就是務實的理念,而且是很刻板的。

建地唯一的用途就是要蓋房子,除非有其他特殊用途,例如開闢道路或是公共工程徵收,
否則最終的結果還是要蓋房子,都更最大障礙則是人性的貪婪,只不過這種障礙會老死消
失,而土地卻可以無限期保存也不會壞,所以都更與否就只是時間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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