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vidvampire wrote:不想被吵還是住透天才...(恕刪) 我覺得顛倒為什麼不是想吵人的請自己買透天隨便叫隨便跑而是要怕被吵的買透天?有點顛倒應該學日本的社會環境"不要造成他人困擾"才是正確的
我好奇的是,告上法院,到底是要告哪條?如果是製造噪音,那應該是叫環保局來測,噪音是否超標。但我相信樓上只要不是在開Party或是唱卡拉OK,應該很難超標。我覺得只是帶風向提告而已,最後應該是無罪。話說我姐和我表弟,前一陣子搬家,也都遇到類似的樓下鄰居。難怪人家住的好好的,突然房子要賣。
CcCManCcC wrote:應該學日本的社會環境"不要造成他人困擾"才是正確的 台灣連在公共領域的道路上,禮讓行人都做不到了,奢求在私人領域的空間裡,能反求諸己做到事事替他人設想,除非有嚴刑峻法不然短期間恐怕很難,既然要花大錢買房不想賭個家有惡隣的風險,那住透天或是頂樓也是退而求其次的選擇了。
以往鄰居噪音糾紛這種到處都有的民怨,即使上新聞,也會因為沒人看而不了了之...現在有名人參與,正好讓所有人關注這個問題希望能藉此引出專業人士,以此案為基礎,拍片說一下格局及防噪音工法P.S 哪個30公分厚的地毯?有這種東西?真的有用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