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DF302 wrote:話說台灣房子這個所謂...(恕刪) 早期建商比較有良心.....透天社區,門前私設巷道公設,住戶不願意買,只好掛在建商名下結果,原建商名下的私設巷道被法拍了...馬路被封了...........這樣有比較好嗎在商言商,建商公設不賣給住戶,要賣給誰,不賣出去,留著繳房屋稅嗎?公設不計價,就是拉高單位售價而已,或者乾脆總價販售,都一個樣的.買房子都會有空間配置圖,實際坪數多少,算得出來的.
ASF9999 wrote:容積率就是實坪多餘虛...(恕刪) ...誰跟你說容積率等於實坪=_=容積率一個簡單辨別,那就是有屋頂的大都包含在內......所以你梯廳、樓梯、消防管線都是佔容積喔~~~~呵呵呵只有少部分不列入容積率(例如明確的地下室.....)
JINDERLANDOFFICE wrote:簡單說就是想便宜買房...(恕刪) 想便宜買房錯了嗎? 前幾天姆巴佩買巴黎市中心雙層公寓才上新聞 182室內坪一億台幣 你在台北市中心看去哪找到182室內坪的頂級公寓賣一億的?世界貴就世界貴還怕人講?
實坪制跟現況的登記方式你覺得什麼會不變?房屋總價還是單價~想通這點或許能讓你去思考到底實坪制重不重要!房價修正還是要從痛處來~持有成本的上升才是修正房價的關鍵所在。房價的修正還是得回歸市場經濟供與需,如何迫使更多餘屋到市場中才會是正確方向。持有的成本越高持有不是自住的房子將會難以持有、甚至連出租都不划算的情況會迫使屋主將房子釋放到市場。再者說到持有成本轉嫁給承租方這件事情,可能會發生但也會更多的發生屋主之間自相殘殺,畢竟廣大的屋主沒那麼團結。也不一定都會有辦法轉嫁。台灣人口就這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