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zayuko wrote:
我覺得樓主不是惡房東啦!
只是搞不清楚狀況而已!
店面該不會是繼承來的吧!
不是搞不清楚狀況,而是不會做人。
於法來講,房客提前退租,這個房東的確有權扣除1個月至2個月的租金,這個只要契約有訂出來,都是屬於合法的條款。
只是事出必有因,當最初原因是在房東自己身上時,還去堅持這種契約條款,這多少顯得有些『為錢而不厚道』、『為錢失人情』,當然…也許發文者覺得人情沒屁用,不值錢。
但這也就是我說發文者不會做人囉。
房客是開店面的,要搬走…恐怕也不會很遠,只要有心點去記仇,說不定未來某天發文者還想再出租店面時,今天這件事就被挖出來了。
當然,到時的重點不會是什麼提前退租會扣租金之類的(畢竟那是合法的),而是『租了這間店面,房東可能隨時期滿就會解約,讓你裝潢全浪費哦』,然後原本有心要承租的人,就會再多考慮考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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