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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資買房問題請益

開版板主的算數似乎不太好~
首次貸款利息和第二次貸款利息重覆啦~
阿K拉

哈哈哈哈,大家心照不宣,因為還有其他更重要的重點。

2022-06-22 22:52
小老k
小老k 樓主

抱歉文筆不好,但您點到我的問題核心,我正是想問這樣後面買的人不用把前面的貸款利息結清嗎? 若我貸1000 利息200 妹妹買去只貸1000 那我的200怎麼辦呢?

2022-06-23 2:21
小老k wrote:
目前計算想法如下
假設房子我們總價買1550萬 打算貸款7成20年 總利息約230萬
等於買房總成本為1550萬+230萬=1780萬

這樣的話
假設5年後 為方便討論先不考慮房屋增值以及各種繳稅的情況
家妹打算將房屋買過去自住

假設雙方共繳了600萬(各300萬)
家妹以 1780萬-我已付的300萬=1480萬 購買
將這1480萬再重新貸款 =>貸款利息317萬
總成本就變成了她付的300萬+1480萬+317萬 = 2097萬
買過去呢?


房子成本 1550
利息 230 (20年) 看你的利息回推的 1.45% 本息平均攤環 72,037元/月 (本息合計囉)

用這回推利息
https://mortgage.591.com.tw/calculator
記得要看明細,底下計算本息會用到

72,037元/月 * 5年 = 4,322,220
其中
本金 3,352,790
利息 969,455

1人1半 本金 1,676,395 + 利息 484,727.5 = 2,161,122.5

5年後 房貸只還的本金 3,352,790 ,還有 1,215萬 (1550 - 335) 本金要還

家妹以 我已付的216萬 購買 (假設你付出的利息沒辨法拿回來的,比較好算)

她已付的 216萬 +
房子本息金 1400萬 (1,215萬貸款20年本息) 1.45% 本息平均攤環 58,350元/月 (本息合計囉)
總共 1,616 萬

你免費給你妹 48萬 (484,727.5) 利息錢,懂嗎? 如果很愛你妹,就給你妹吧。


其中兩個問題是:
1. 你的資金成本,拿這筆錢投資另有效益或那怕只存銀行都有1%,機會成本通常會算賺錢的,不算賠錢的,抓個4%好了, 48萬 利息錢只是最最低估的算法

2. 出售給你妹時房價漲怎麼算?賠算不算?售完後先漲後跌?先跌後漲?多考慮這點
小老k
小老k 樓主

您的估算與我很接近 只是我貸的是70% =1085萬去計算 所以本息攤還會是5萬多而已

2022-06-23 1:43
小老k
小老k 樓主

您的投資建議我理解 但也正是因這段全球股災 我才打算將資金轉移到相對穩定的房產上

2022-06-23 1:46
1.可以去地政事務所詢問(預告登記),或者網路查詢(預告登記),登記一個人的名子是正確的:這牽涉到增值稅,所得扣抵,首次購屋貸款。大家談清楚比較好。公證只是證明有合夥購買。但是不動產以登記為原則,預告登記才能防止登記者自行賣出。另外還要考慮萬一單方付不出貸款如何處理,這會牽涉債信跟萬一法拍後的債務追討。
2.算法是首付款,租金收益跟修繕跟管理費。還有應該去掉後面的貸款利息,歸於單人後的利息與當初合夥人無關。
小老k
小老k 樓主

您的回應有抓到我想問的點 研究後發現確實要再補辦預告登記 這樣登記一人名字 既可保留妹妹的首購優惠 也可盡到限制的權力

2022-06-23 1:51
明明就可以登記共有
怎麼還在房子只能1人所有這種古早觀念阿

登記共有才是保障雙方的最佳解答

你爽你也可以1000個人共有1間房
地政機關也不會阻止
小老k
小老k 樓主

謝謝您的指教 後續會以一人姓名登記補上預告登記 https://wealth.businessweekly.com.tw/m/GArticle.aspx?id=ARTL003005884

2022-06-23 1:53
捲毛亮 wrote:
千萬不要想考驗人性一(恕刪)


同意,這種事情一開始通常都像樓主一樣,以為白紙黑字兩方都談好就好,可是往往就是念在一個「情」字,最後卻敗在一個「錢」,光是看社會新聞有多少是因為當初講好結果後來談到錢的事情就翻臉不認人,大打出手鬧上法院比比皆是,所以說,這種事情建議還是盡量切清楚
覺得樓主的思維真的很不一般,很像是數學老師出考題,刻意弄一堆數字來混淆視聽。
直接說結論,令妹不就給你,你包含自備款及每月房貸,從頭到尾共支出的400萬不就好了。(註:後面會說明,樓主說的300萬似乎不太正確)

至於你提到房子怎麼暴增,你妹五年後買房總價這段,實際你除了多算了後面未實現的15年利息錢以外,也還多加了一次你妹已經出的400萬。(總價已包含她的400萬)

[車子100萬,貸五年,預估利息20萬;但中途中樂透結清,回頭計算,利息才付了10萬。所以後續相關數字不能用120萬來討論]

按你提供的數字回推,經過計算,五年後結清本金是欠銀行853萬,你只要確保你妹的條件能貸得出1260萬以上,B銀行付給A銀行853萬,(同一家銀行也是一樣的概念,或同一人不同銀行降利率轉貸、需要資金增貸)剩下400萬撥款給你妹,你妹再轉給你。(實務上還有很多錢,各種稅、代書、B銀行開辦費等等,大致十萬有找)

至於增值的部分,雖然你一再強調不考慮上漲下跌因素,但是!當你把利息算進新的總價時,無形中已經是增值賣出了,否則只算本金的話,概略抓一下,本利攤還54888,其中利息的部分從一萬八慢慢變到一萬四,用平均一萬六計算,其中八千是你出的,五年算48萬,所以她只要付你自備款加本金共352萬就好了,這樣你OK嗎?

我猜這是你們想要合買的主要因素,54888的房貸對一般人來說,太硬了;折一半,27444撐一下,還有辦法生出錢來。。。

月付54888是用你提到20年利息230萬算出來的,這部分五年就繳了快330萬了,加上自備款465萬,總共已支出將近800萬,所以絕對不是合出600萬,是一人400萬才對啊。
EdenC4 wrote:
按你提供的數字回推,經過計算,五年後結清本金是欠銀行853萬,你只要確保你妹的條件能貸得出1260萬以上,B銀行付給A銀行853萬,(同一家銀行也是一樣的概念,或同一人不同銀行降利率轉貸、需要資金增貸)剩下400萬撥款給你妹,你妹再轉給你。(實務上還有很多錢,各種稅、代書、B銀行開辦費等等,大致十萬有找)


老兄果然厲害,真的去幫樓主算過 5 年還剩多少未還貸款,我前文約略估 900 萬上下。

要買的人能重新貸多少,要看新的買賣合約價格與當時銀行的估算。假設房價不跌,就貸的出。

新的買賣合約價格,絕對不能低估,金流要搞好,否則稅捐單位認定贈予,補稅就乖乖不得了。這是後話了。
EdenC4 wrote:
按你提供的數字回推,經過計算,五年後結清本金是欠銀行853萬,你只要確保你妹的條件能貸得出1260萬以上,B銀行付給A銀行853萬,(同一家銀行也是一樣的概念,或同一人不同銀行降利率轉貸、需要資金增貸)剩下400萬撥款給你妹,你妹再轉給你。(實務上還有很多錢,各種稅、代書、B銀行開辦費等等,大致十萬有找)...(恕刪)


您是目前最符合我在問的問題的答案,
另外5年300萬的部分我原本想說沒人會實算故沒有去把實際數字算出來,現在已經修正了
上述您說只要妹妹能從銀行貸得出1260萬
這就是我想問的,這1260萬對她來說是否又會再產生270萬的利息,變成她的成本?這是我目前的擔憂

因為文章是上班抽空打的 原數字都是印象中抓
造成困擾先向大家道歉
小老k wrote wrote:
@omniyeh 雖說您前面喜歡話中帶刺,但您分析確實較合邏輯,我正是想詢問若妹妹買去,妹妹付我的貸款時,她是否需連同我的貸款利息一併貸出讓我結清,這樣她貸款加新利息是否就比原先更高了?

上述您說只要妹妹能從銀行貸得出1260萬
這就是我想問的,這1260萬對她來說是否又會再產生270萬的利息,變成她的成本?這是我目前的擔憂


每期付的還款含兩部分,還貸款本金 + 支付利息。因此每過一個月,尚欠銀行 "未還本金" 就會減少。下一期要繳的 "利息" 數額就會降低一點點。還貸款本金數額就會升高一點點。在利率不變的情況,銀行用數學很巧妙地將每月繳的錢設定成一樣。

當 N 年後,想解約清償的話,就只是清償 "剩餘貸款",不可能計算未來利息。

你把未來利息計入,頭幾年,會變成,愈繳錢,欠銀行愈多,大家看了就 "樂了","瘋了"。認為你是要坑你妹嗎 ?

有網友先進,就幫你算出來 5 年後,未清償 "剩餘貸款" 僅 853 萬。

新貸的 1260萬,未來利息是另外算的。至於是多少 ? 到時才知道。

為什麼重貸會有利息增加了錯覺呢 ?其實並沒有,是因為起初幾年你用兩個人出資去算,只貸七成。之後變一個人出資,他要貸的錢變多了。再加上你們沒有經濟學中 "機會成本"的概念。你只要用一開始就一個人出資,要貸款九成去算就清楚,不會有這種錯覺了。

但實務上,妳妹不應該是沒積蓄還需要去貸 1260 萬,而是另有積蓄才會吃下這個房子,不會貸到那麼多。否則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若能負擔貸 1260 萬的還款,那她乾脆現在跟你借點或貸 8 成,直接就可以吃下來了。
樓主現在根本不必去算那些。當你要買賣房子時,你請代書幫你列出來,一目了然。

重點是,當初初心規劃合資買房的目的是什麼 ? 還不就是 "未來利益平分共享" ?

未來利益平分共享,只有在房賣給第三者才能實現。如果日後樓主自己買下,或是令妹買下,都不是 "未來利益平分共享"。

為什麼會變這樣,樓主自己說賣給對方不要賺對方的錢,除非日後市場房價永遠不變,否則這是空話。5 年很長,太難估算。

N 年之後,一方若以原價+利息買下,另一方只得回原先出的錢,連存銀行利息錢都沒有,這怎能算是 "未來利益平分共享" ? 就算加利息給,離 "未來利益平分共享" 還是差十萬八千里。

或許樓主很 "大器",利益全給妹妹沒關係,如果是這樣,開始登記就登記妹妹的名字,免得到時賣給妹妹移轉過戶,還要造假金流,最後國家插一腳進來,不是被徵房地合一稅,就是被徵贈與稅。

如果到時是樓主原價買下,妹妹只拿回出的錢,比錢存銀行還不如,知道的人只會認為樓主坑妹妹。

我只根據樓主的想法推出合理結果,絕對不是暗黑思想,惡質心靈想像。年輕人,你一直說想問經驗,以上都是經驗,人生的經驗。

賣給自家,又要利益共享兼顧,就是按市價買賣,童叟無欺。想讓利,自己掂一下斤兩能讓多少,私下讓,給現金。樓主你那個算來又算去的,其實都白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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