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能力賺錢,為何不能多買?
你總不能因為賺得少,就不準別人一餐只能吃一碗魯肉飯吧
有的人月入一般人N倍薪水的人一餐想吃2人份牛排也是他的自由
有需求就有供及
政府不該限制人民購買的權利
而且假設有一個人的工作需要一個月一半時間在台北,一半時間在高雄
他賺得夠多,想在台北買一間,高雄買一間,有何不可?
都是自住自用!
所以不應該限制一人只能有一間
我倒覺得應該把方向調整成"房地產不能作為【投資理財】的工具"
具體我個人的想法是↓
例如房子隨便你買(只要你有本事提升自己的財力,要怎買都可以)
你有錢,要南北買一間自己使用
你有錢要全台灣買很多店面開連鎖店賺錢都可以
但不能"租"或是"賣"給【一般民眾】
只能【賣給政府】
買房子或是租房子
只能找建商或是政府買,要賣只能賣政府
限制相關法規,查獲以房地產當理財工具的一律沒收
實際情況例如說
ex一個人跟政府買了一間房,住久了因為工作需求,需要換別的地方居住
在一間的期間內,可以先跟政府買別的地方的房子,待搬完之後,舊的那間再賣回給政府
ex一個人因為工作需求,需要南北各有一間房子住,就跟政府南北各買一間
不住了或是其中一間因工作關係不需要了,也是賣回給政府
ex一個人買一間房自住、同時又打算買多間店面開店,都是跟政府買與租
結果生意不好,店面要全收起來,就跟政府退租
ex一個富爸爸想給他三個小孩一人間一間房,就跟政府買,小孩不喜歡要賣掉自己找喜歡的買
都只能賣政府再找政府買
反正就是買賣不能私下私人,抓到就是充公兼抓去關"房地產不能當投資理財的工具"
非專業人士,痴人說夢,我只是單純胡思亂想如何改變現況,自己想出來的
假如這樣做的話,已經持有房地產的人,未來只能賣政府了
政府要賣或是租,只能依一定的公告水準或是市場上的物價或GDP等等
去設定一個合理的價格
我初心的想法是只要讓房地產"沒賺頭"不再是理財工具應該就能解決了
然後房子也不能一直蓋
建商要蓋房子,需政府同意去精算出當地是有該需求才準蓋
建商可能要像煙酒公賣局一樣由政府與業者有一定的合作方式
例如建房子的錢可能由政府出,賣掉給業者抽,賣不掉的成本由業者出
然後可能要有一套防止有人惡意倒政府的相關法規去預防
例如跟銀行代款買政府的房子,結果工作突然沒了,交不出貸款
因為房子不能自由買賣(等於不值錢),這邊是我想到但不曉得該如何防止的方式
反正就類似政府公配房子給人民的概念
先讓房子變成不值錢,無法當投資工具
再合理的方式去分配人民居住的房子
最終達到人人都有房子住的"基本需求"
例如街友沒錢的人可能住的地段差一點房子爛一點
有錢人就住好一點
你要是本來住差的,後來靠自己努力,可以跟政府申請,慢慢換成好一點的住
空笑夢!有夢最美啦!
現實就是政客商人們不可能檔自己的財路
所以別想什麼打房了啦
不然所有網友們都能想得到一大推的打房政策
政府敢做嗎?
光調升持有房屋的成本都不太敢了
此生有電影可看,今生就沒有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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