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情我還第一次聽見,你正義感會不會太誇張。
重點就是在於服務費,你親戚實拿1100表示基本上要賣到1144。
1100實拿不就等於1144含4%,況且他也才做到1140。
為什麼會拿契變給你,因為就是要你不要耍賴而已,談價錢屋主現場跳價破局常常發生。
你現在跟我講1100實拿,我跟你說我賣到1140囉,然後你當場跟我說我要1140實拿,這樣沒完沒了嗎?
買賣雙方都合意有甚麼問題?
你的問題在於你認為買賣需要保護各自客戶立場,但這不是國外,對台灣而言,最多六%誰付都一樣,能成就好。你還沒看過投資客為了搶便宜物件加服務費買哩!
仲介搓合要顧到自己的服務費以及兩方在價位上的共識,三贏才是重點。買方常常每天在喊價都是含2%的出價,搞到後面本來會成都會變不成。
對一樁買賣而言,賣方賣到價、買方買到屋、仲介收到傭收。這三者都有顧到才是成功的買賣,買賣雙方常常談不攏都是叫仲介犧牲去成,最後都是爽在買賣雙方,你說這樣公平嗎?
房產世界不是你想的這樣玩的,買賣就是一門利益,兩方利益有衝突你這麼多正義感一點意義也沒有。
你這種天真的想法,坐辦公室可以,覺得簡單好賺,要不要照你的玩法來當仲介看看你有沒辦法成一單。
我保證你做兩年都成交不了。
我告訴你真實狀況是甚麼吧!
賣家實拿1100,也就是說要賺到賣家仲介費要賣到1144,才能滿趴
買家就會給你出個1020,好一點給你2%出價變成1044含2%
問題來了,請問哪裡有到賣家的價,仲介沒服務費、買家出不到價、賣家也賣不到價全部都輸,破局。
請問出來見面談是為了來喝咖啡吃餅乾的嗎?
所以我不知道你今天是位買家抱不平還是覺得你親戚少賺,不過聽起來是覺得房仲賺太多。
啊你怎不說你親戚動個嘴巴簽個名就賣到社區最高價好爽。
不然你要不來我家打掃,我時薪給你一千,最後結束了跟妳說是一千印尼幣好了,因為我覺得你太好賺了。
這是屋主表明願意賣的價格,又不是仲介強逼屋主或自己寫的,另外多出的40萬是仲介努力去跟買方拉上來的,管屋主實拿什麼事?
這個案例裡,前提已經是屋主不付服務費了,樓主的意思,不管仲介幫屋主談多少就該通通給屋主,然後屋主是不付服務費的,是這樣嗎?然後樓主說買方付了4.5%服務費,對買方是否構成詐欺?你幫幫忙吧~關屋主什麼事,你還替買方擔心被詐欺?有事嗎?
所以樓主這裡的想法是仲介只應該拿1.5%的服務費,是嗎?那樓主要不要進房仲業做做看?你做慈善事業的喔?講的大義凜然,說穿了就是想要賣多少拿多少,都創新高價了還貪,一毛服務費都不想付,辛苦幫屋主賣房子談到屋主理想價錢的仲介看到一定很難過,很委屈,真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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