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刑事紀錄證明(良民證)不予記載內容有下列各款刑事紀錄,不予記載:(1) 合於少年事件處理法第八十三條之一第一項規定者。(2) 受緩刑之宣告,未經撤銷者。(3) 受拘役、罰金之宣告者。(4) 受免刑之判決者。(5) 經免除其刑之執行者。(6) 法律已廢除其刑罰者。(7) 經易科罰金或依刑法第四十一條第二項之規定易服社會勞動執行完畢,五年內未再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者。所以沒有入監服刑等輕罪是不記載在良民證上的要特別注意良民證上犯罪紀錄空白的不見得完全沒前科
nomi88 wrote:https://www(恕刪) 1. 良民證也很難真的代表什麼,且感覺這要求也有點特殊,應該在帶看屋時多溝通吧,多了解一下彼此的個性2. 有些事很兩面的,也是有房東騷擾或是傷害房客的案例啊,你看過有人要求過房東也要有良民證的嗎3. 除了小心之外,生死有命,富貴在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