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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客不繳房租,我該寄存證信函給他嗎?

看破一點

了一了,請他走
10F 22F 是正解~~ 房東真的是弱勢

我之前是 花5萬請律師~~
算好運 對方接到存證信函 就搬走~~
到律師樓 也簽了積欠房租的本票~~
後 律師 執行本票 然後就沒有然後了~~~

律師也說 能搬走就好~~~E04 還收我5萬
跟律師聊~~ 鬼島法律 確實對壞人比較有利~~~
k602928 wrote:
民法有規定.....旨在保護弱勢一方,別意外法律真的比較保護租客

有什麼好意外
房客本來就是弱勢的一方, 因為房客沒有房屋的所有權啊
只有01的房東才會認為房東比房客弱勢
他們都是跪下很委屈地來求房客去租他們的房子
有三五十間套房收租的包租公(婆)比自買一間兩千多萬房子來住的人還要窮


看, 樓上馬上來一個
要出租房子前一定要過濾房客的職業背景
沒正當職業絕對不要出租

斷水斷電
換鎖
強制執行
欠錢不還,沒理由還讓他佔著坑

放心,沒錢繳房租絕對沒錢打官司。
斷水電、請人來講、找記者
遇到不佳的房客滿困擾
Forester 168 wrote:
斷水斷電
換鎖
強制執行
欠錢不還,沒理由還讓他佔著坑

放心,沒錢繳房租絕對沒錢打官司。


放心???
那麼那麼多租屋欠租糾紛哪裡來的?
前面不就好幾個當過房東的說過自身的痛了?

只是個過程 wrote:
而且會乖乖把房子打掃得乾乾淨淨, 人生正面又樂觀, 不會變凶宅.
版上的房東也沒遇過這種房客啦, 所以不知道怎麼教後輩.

以前在新竹工作租套房
要回來台北退租後真的是會打掃房間
桌椅地板全部用水擦過復原擺好收拾地乾乾淨淨
房東是個我父母輩的人, 一臉驚訝地看著我
老美遇到闖入家裡的外人可以殺掉而無罪
台灣連這種不付錢繼續賴著不走的人連強制力執行都沒辦法
真的應該修一些新法律來針對這種人了
路人39 wrote:
以前在新竹工作租套房
要回來台北退租後真的是會打掃房間
桌椅地板全部用水擦過復原擺好收拾地乾乾淨淨
房東是個我父母輩的人, 一臉驚訝地看著我


那是你高尚.
但無法預期房客.



missli. wrote:
各位先進好從去年11(恕刪)


斷水電最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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