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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若家中長輩過世,房子遺產部份子女法律繼承問題

阿翔沒有X3 wrote:
第一:地價稅是看"土地公告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是看"土地公告現值"課徵。根本兩碼事。
第二:土增稅看坪數、公告現值、物價指數影響。你自己免繳土增稅不代表別人都免繳土增稅。
第三:只要父母在106年以後買賣在繼承,"一律"使用房地合一稅申報,106年以前可採用"舊制"或是房地合一稅申報。這時候我會大概試算一下客戶售屋動機跟需求。假設用舊制要繳幾萬塊的稅金,房地合一稅申報不用繳稅。你要繳舊制稅金那算你有錢。國家感謝你。


1.
地價稅跟土增稅是兩回事,我當然知道,但是這兩個數字應該是有關係的吧
基本上都是兩個一起漲或兩個一起跌的吧
我拿來比喻有什麼錯誤

要不你舉例一個 其中一個漲價 一個跌價給我看

2. 我免增土增稅,是因為遺產取的兩年後地價都沒有漲才免徵,我也有說可能也有人漲,這樣有錯嗎
我也沒有說所有人都不用繳,但跟父母賣掉產生的土增稅與繼承後再賣掉差異很大,這樣有錯嗎?
我自己細算過,我媽的房子如果現在賣掉大約要繳33%土增稅,未來我們繼承後再賣掉,扣除免稅額,大概只要繳3%左右的遺產稅
3%跟33%,這樣的差距,真的3%實在是太便宜了

3.至於你說的假設用舊制要繳幾萬塊的稅金,房地合一稅申報不用繳稅。
你怎麼計算的,每個人收入都不一樣,有的人只有5%,有的人超過20%
你也不知道我賣的房子產生多少所得,怎麼知道這樣的所得在房地合一稅至下不用繳稅
我爸的房子是舊制,我就是計算過用新制不會划算才不用新制,新制至少也要繳35萬以上
你以為我傻了,有不用錢的要去繳要花錢的

而且你不知道的是
我爸的房子是一間蓋了不到十年的農舍,除了本身那塊林地以外,還有另外兩塊林地連在一起的是媽媽跟妹妹的(這兩塊不是繼承來的)
一間房子三塊地放在一起賣,主要價值是那一間農舍,三塊地根本不值錢
但是這樣可以降低房地比,財產交易所得大幅降低

當然啦,也有人會用自用住宅有400萬免稅額的方式去避掉新制的稅
但我為什麼要搞那麼複雜把自己戶口遷過去,住個六年再來賣房子
而且單獨要繳的房屋稅繳六年大概也跟我繳的稅差不多了,根本不划算
你說的免稅大概是這一種吧

但這篇最根源的都是土增稅的問題
我一開始就講歸零的時間點是繼承當天
就是有人要衍生到未來在賣房還是會產生土增稅
Yaude Huang wrote:
1.地價稅跟土增稅是(恕刪)


被打臉了生氣氣了,土地增值稅只有在"贈與"跟"買賣"時課徵。這些難道你要賣不用繳稅?你自己去看你自己前面打的文字喔。臉超腫的。一下說用舊制,一下說土增稅免繳。想誤導誰,你自己狀況不要到處套用在別人身上
阿翔沒有X3 wrote:
被打臉了生氣氣了,土(恕刪)


來來看一下
是誰的臉被打腫

Yaude Huang wrote:
繼承後就沒有土增稅的問題了
土地成本已經變成變成遺產那一天的價值了,沒有價差自然土增稅歸零


這句話是我一開始寫的,我一開始就寫"變成遺產的那一天"

阿翔沒有X3 wrote:
假設這間土地今年繼承,原本土增稅100萬。因為土地法28條但書所以100萬土增稅免增。假設持有10年後做買賣,繼承土地公告現值是以今年為主,10年後土地增值稅為50萬。


這句話是你寫的吧
我說變成遺產的那一天歸零
你硬要解讀成十年後增加50萬土增稅
是誰硬要斷章取義
你看文章只看第一句話就能夠批判別人吧
就你最聰明
別人的經驗都不准上傳分享
別人分享的不一定完全適合自己,但可以參考阿

我什麼時候說買賣的時候不用繳土增稅了
後面的說明只是說已經去掉了父母累積的土增稅
我哪裡說錯了

是誰在誤導誰

阿翔沒有X3 wrote:
假設用舊制要繳幾萬塊的稅金,房地合一稅申報不用繳稅。你要繳舊制稅金那算你有錢。國家感謝你。


你可以質疑我
那我也可以質疑你
你很聰明,拜託你教我怎麼用繳幾萬塊的稅金來合理推測房地合一稅不用繳稅
你還不是用自己的經驗來推測我的狀況
我之前可沒有說這是一間自用住宅,所以沒有四百萬免稅額
如果還能免稅,算你贏
耀揚哥 wrote:
你們講的好複雜,應該(恕刪)


我不是這方面的專業人士
但我會因為需要去找一些相關的資訊自學
因為當時我有報遺產稅與賣房要繳稅的需求

任何人還是多少有一點了解,當需要時知道去哪裡找資料
也許現在的資訊到了實際上發生要用時也會因為法規有所變化
但總比完全不了解的好

申報遺產稅、房地合一稅、或者是財產交易所得稅沒有那麼複雜
國稅局相關網站都有介紹
甚至連相關申報的軟體、試算網頁都有

如果什麼資訊都不知道,大概也不知道要找甚麼人問什麼問題了

專業人士也不一定是對的
我去年就因為報稅,我自己認為有兩種可能的計算方式
我前面說一房三地那個合約,分別分三人所有,但合約裡沒有寫明三人分得的錢各自多少
到底是要按實際取得的金錢計算我自己的部分,按照我自己一房一地的房地比計算,
還是要用所有的錢去用一房三地去計算房地比
我打電話去問國稅局哪種方式才是正確的
我按照詢問過來的結果去繳稅
結果這個月國稅局寄信來要我補稅
我之前就有疑問才去問國稅局,就是不想浪費時間,還來這一齣
到底是當初教我的人是錯誤的,還是要我補稅的是錯誤的,我也不想去爭了,繳錢就是了
國稅局夠專業了吧,審核可是他們的人,結果教我的方式還要我補稅,兩種方式我都已經設想好了,一定是其中一種才是對的,但教我申報的人跟最後審核的人,方法竟然不一樣,

我家兩年前賣了兩房時,不同的仲介跟代書都教我們如何報稅,教的都是如何申報最省錢那一種,
就是沒有成本資料那一種計稅方式
財產交易所得=房屋評定現值 X 依財政部每年公告「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比率
他們夠專業了吧,但我知道如過按照那樣去申報,最後搞不好會被罰,我都懷疑他們的專業知識是否過期了
都知道我家賣的房子是繼承來的,怎麼可能用這種方式報稅,是要害我被罰吧

還有幾年前有那種詐騙的新聞,賣房子被騙,就是不知道印鑑證明跟印鑑章不能隨便交出去,在不對的時間提前蓋章與交出印鑑證明是很危險的
不管你找的人吹噓得有多專業,很多必要的知識,還是要自己去爬文瞭解一下,多學一點沒壞處
就算不是全對的,也比完全不了解的好
c3748816 wrote:
依法律規定父親過世,母親尚存,父親財產一半是先給母親的,剩下一半才是給小孩均分

沒有這回事!

依照相關稅法,就是在世配偶與子女是一樣順位的,共同均分,沒有配偶無條件先拿走一半這種規定

如果你想說的是民法1030之1條的差額分配,那也必須是過世的一方遺產比在世的配偶的資產多,而且是先拿走婚後增加的資產的一半,再與子女共同均分剩下的遺產。絕對不是無條件直接拿走遺產的一半(遺產稅,是用差額分配之後,剩下的遺產價值去課徵)

民法1030之1條的差額分配,不只可以用在遺產,也可以用在離婚的時候。但是鄉野傳說,就別再亂傳了!
Yaude Huang wrote:
還有幾年前有那種詐騙的新聞,賣房子被騙,就是不知道印鑑證明跟印鑑章不能隨便交出去,在不對的時間提前蓋章與交出印鑑證明是很危險的
不管你找的人吹噓得有多專業,很多必要的知識,還是要自己去爬文瞭解一下,多學一點沒壞處


笑死人了,那是你自己要繼承2年後賣得什麼叫繼承土地賣掉以後不用繳土地增值稅?"仲介"及"代書"的專業來自於法規。土地法規定就是這樣你跟我爭什麼?若是樓主繼承後一直沒賣咧?我看過很多人已經守成2代3代的一堆。不像某些人"自以為"大部分人繼承後就是要2年內賣房的。還一直拿同業想要打臉我XD笑死我了。每個房子狀況不一樣你也有辦法拿來做比較。而且你有沒有看過某些有錢人光房子土地坪數100多坪的?不要跟我嘴砲說哪有可能這樣。那是你自己沒看過。
阿翔沒有X3 wrote:
笑死人了,那是你自己(恕刪)


你根本見不得人意見跟你不一樣
我所有說的都有前置條件
我的建議難到沒有人可以參考
難道所有人就一定要花錢找你諮詢?
免費的諮詢管道不能詢問嗎?
就不能夠非專業的人自己先自學一些,自己評估是否可以自己搞定

你那麼專業,這麼愛收錢,就拜託乖乖待在公司,不要來mobile01討問了
會來mobile01討論的就是要問大家的免費意見
要不然你就提供免費且專業的意見
到底是誰來亂的
我可沒看見你有給什麼合適的答案,只看到你要人家花錢找專家,又看不慣別人給的建議

樓主這麼簡單的問題
隨便都找的到的答案,就一定要花錢才是對的?
就你最專業,
至少我遺產稅、所得稅申報都是自己來,不懂就查國稅局網站,查申報方式,自己決定對自己有利的方案
就算不划算,也是我自願的
更何況你也是不清楚我的狀況就擅自對我的結論下定義,說我一定是錯的,連我問你的都沒有提供你的答案
我就是不想花錢找你這種"專業"人士不行啊

想到專業就氣
有一個知名的仲介公司,我請他們幫忙處理一間房產要賣,但這是一間凶宅
一開口就要砍一半,說我們出的錢太高,這就是專業仲介公司的表現
我們找一個朋友介紹的,就兩個人組成的小公司,給專任約,打九折就賣掉了
他們也不是很專業,因為他們的建議有些是有問題的,但至少人家幫我找到賣家,剩下的就找代書用履保搞定
專業的不一定有多厲害
Yaude Huang wrote:
根本見不得人意見跟你不一樣
我所有說的都有前置條件
我的建議難到沒有人可以參考
難道所有人就一定要花錢找你諮詢?


這也很好笑,什麼叫有前置條件?前置條件不說然後只說不用繳增值稅然後在來嗆別人說不懂?你這什麼邏輯?如果別人相信你了被政府罰款你要不要幫忙賠?樓主只問繼承你卻自己補腦說以後賣房不用繳土增稅還說我被打臉?
阿翔沒有X3 wrote:
這也很好笑,什麼叫有(恕刪)


你哪裡看到我說賣房不用土增稅,都是你說的
我是說變成遺產當下歸零
如果你要說我不專業,用語失當,我信
但你一直在打轉,

我一開始就寫"變成遺產的那一天"
這不是前置條件是什麼
我有說過10年後遺產稅還是零嗎?一直拿我的遺產稅歸零做文章
我不是專業人士,沒辦法像你這樣隨口就拿出法律條文顯示自己的專業能力

我都一直在宣導不管要不要找專業的
多少自己要懂一些,不要讓人牽著走,要有自己的判決能力
我只知道你的論言都是花錢找專業,看不得任何人提供的意見
難怪有人不懂被人騙
要知道有些人一開始也是相信專業,只是被假專業給騙了

要就拜託給樓主給個專業意見
不要一直要人家花錢買
人家來mobile01就是想要一個答案的
如果你給個專業的意見,樓主會很開心的

如果你給合適的意見,我會對你拍拍手
但我看不慣你批評人的口語,我有欠你錢嗎?
還是我打擾你賺錢了!
是怕一些人多看了別人的發文後,不花錢找你們嗎?

其實你應該適合當老師,專門去幫學生改作業。

另外你要不要讓mobile01強制定義,非專業人士不許發言
走法律就等分,不分男女

沒什誰照顧誰比較多就拿比較

那都是傳統觀念遺留下來的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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