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beria99 wrote:
但是岳母說,他就是不想被國稅局查,
小姨子也說,岳母精神狀況不好,如果被國稅局查稅,怕會影響睡眠。
因此還是堅持用贈與的。Q
〉〉〉
正常買賣,有金流証明
怕什麼呢?
而且除非多幾個位數的財產
否則國稅局沒那麼閒
用贈與,錢照付
反而有問題
贈與是可以撤銷的
而且萬一丈母娘提早歸西,還要列為遺產申報分配
yfc1013 wrote:
我有碰過有一筆女兒要(恕刪)
感謝大家耐心地看案例與回覆,
我本來也是反對這個買賣的,
只是目前房子呈現出租狀況,180萬的房子月租6千,
已經出租了15年了,岳母當年是250萬左右取得的,
所以才願意便宜賣我們,
昨日詢問大家的意見後,
妻子和小姨子果然談得不開心,
妻子家裡的兄弟姊妹都覺得我們已經"佔便宜"了,還要求一堆,還要吵。
妻子則是認為本來就是正常買賣,為什麼一定要做贈與,
小姨子說一等親買賣一定會被國稅局查,除非我們能切結絕對不會被查,
妻子說岳母現在就是想趕快處理房子,我們買下來只是為了快點解決岳母的問題,拒絕切結。
(重點是岳母不知道為什麼超想趕快把房子處理掉)
我總覺得他好像覺得自己命不久矣,不想把財產分配給某一位子女才想快點處理(我自己想的),
但是其實岳父的身體超好,岳母真的怎麼了,財產一定也是優先給配偶。
總之,最後老婆自己決定不買了,所以大家不用在費心討論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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