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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一等親內就算真的買賣也只能做成贈與嗎??

我跟版主的狀況很類似; 我現在住的房子, 就是先前岳母的房子.

國稅局確實會追, 但只追了一年, 就沒了. 承辦人員說, 這種一兩百萬的小小小案 (贈予), 金額那麼少, 實務上國稅局不會放多少心力去看的...............
在贈與的額度內 (220W)

查這沒太大意義~ 就算不申報

他查到也罰不了你~

我想樓主在意的是交易過程中間產生其他房屋價值的稅

其實那也沒多少錢,因為你的房屋價值也不高~

沒必要一直轉圈圈~
刪...刪...刪...刪...刪...刪...刪...
cyberia99 wrote:
但是岳母說,他就是不想被國稅局查,

小姨子也說,岳母精神狀況不好,如果被國稅局查稅,怕會影響睡眠。

因此還是堅持用贈與的。Q


〉〉〉

正常買賣,有金流証明

怕什麼呢?

而且除非多幾個位數的財產

否則國稅局沒那麼閒


用贈與,錢照付

反而有問題

贈與是可以撤銷的

而且萬一丈母娘提早歸西,還要列為遺產申報分配
我有碰過有一筆女兒要賣土地要賣給媽媽的案例,
因為金額不高, 代書說可以走買賣也可以走贈與, 買賣雙方可自行選擇交易方式
代書說因近親買賣國稅局會詳查交易人過去的金流,
如果曾有應報稅而未報稅的情形(例如 : 房屋租金收入未申報所得稅...etc.), 可能會被查出來
如果怕麻煩, 建議走贈與方式.

就算是贈與, 只要房屋已過戶在你的名下, 原本的賣方(你婆婆)是無法收回贈與的.
yfc1013 wrote:
我有碰過有一筆女兒要(恕刪)


感謝大家耐心地看案例與回覆,

我本來也是反對這個買賣的,

只是目前房子呈現出租狀況,180萬的房子月租6千,

已經出租了15年了,岳母當年是250萬左右取得的,

所以才願意便宜賣我們,

昨日詢問大家的意見後,

妻子和小姨子果然談得不開心,

妻子家裡的兄弟姊妹都覺得我們已經"佔便宜"了,還要求一堆,還要吵。

妻子則是認為本來就是正常買賣,為什麼一定要做贈與,

小姨子說一等親買賣一定會被國稅局查,除非我們能切結絕對不會被查,

妻子說岳母現在就是想趕快處理房子,我們買下來只是為了快點解決岳母的問題,拒絕切結。

(重點是岳母不知道為什麼超想趕快把房子處理掉)

我總覺得他好像覺得自己命不久矣,不想把財產分配給某一位子女才想快點處理(我自己想的),

但是其實岳父的身體超好,岳母真的怎麼了,財產一定也是優先給配偶。

總之,最後老婆自己決定不買了,所以大家不用在費心討論了,謝謝。

cyberia99 wrote:
小姨子說一等親買賣一定會被國稅局查,除非我們能切結絕對不會被查,

妻子說岳母現在就是想趕快處理房子,我們買下來只是為了快點解決岳母的問題,拒絕切結。

〉〉〉

180萬,可以收租6千

投資報酬率有3.3%,不錯勒

不然我來買,解決丈母娘的問題


其實可以切結丫

切結內容以買賣過戶,若有任何衍生的問題

買受人願負全責

這樣切結,也沒什麼丫

別意氣用事,跟錢過不去

如果不動產有那價值的話
escudolin wrote:
〉〉〉180萬,可以...(恕刪)


啊對了,現在的處置方式是,

委託仲介,開300萬開始賣了。
escudolin wrote:
〉〉〉180萬,可以...(恕刪)


投報率如果有3%的話我就不顧一切買了。

仔細算一下投報率是千分之3,

我算過大約25年之後會回本。

不過當房東其實有很多問題,

不是想像中那麼簡單的。
cyberia99 wrote:
投報率如果有3%的話我就不顧一切買了。

仔細算一下投報率是千分之3


〉〉〉

6000x12/1800000=4%

扣除一些必要稅費丶成本1%=3%


而且250-180=70萬,現賺價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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