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k0306 wrote:
先吊兩塊水泥護欄, 把入口擋起來再來談, 不然他還是會皮皮的繼續停!!
+1,
你這個要先做一個擋起來,
請他跟你談,而不是你找他談,
他難道可以去報警嗎

這種類似新聞也都有在報,私人土地可以先擋起來,
不過,還是他車子不在的時後擋,
在上頭貼個私人土地,再留個電話,他自然會找你談,
要不,你找他談,他會認為你是軟土.
不過,去年你取得這塊土地時,其實旁邊就是你的出租停車場,
照理說,當時你應該要先整理一下圍起來順便再出租才對.
土地的所有權人為B,A無租賃或其他法律關係作為使用權源,卻擅自建造車庫,
主觀的犯意相當明顯,應構成刑法第320 條第2 項之竊佔罪.
如果你租給他,後續他會有使用權,除非租賃合約要公證寫明,要不然,他蓋的,會有地
上物所有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