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公設比33%耶~30坪權狀的房子,室內哪來有25坪,你是不是誤會什麼~這個室內坪數有18坪就不錯了 (如果是18坪,一間廁所就夠了,因為也沒多餘空間了)Kemp5549 wrote:不好意思!在桃園育達(恕刪)
這個問題看了好多次,網友的建議也很清楚。就是"不夠"但是,這就牽扯到錢的問題了,雖然能用錢解決的都是小問題,但問題就是沒有錢。啊不然我也要住信義區啊!(舉例)所以在金額有限(總價),對我來說,最先犧牲的就是廁所。畢竟空間有限。夠不夠用,就是習慣問題。老家住公寓。一家人不都這樣過來了~~結論,錢不是問題的,當然不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