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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買新屋(透天)雨遮跟露臺 可以談價嗎?

我是台北市公寓都更案原地主戶,我的實施者(建商)今年2020年仍未取得建築執照,但核定的建物清冊每戶也是有登計雨遮2-3坪,建商沿用舊法計坪且計價,有反應這問題,建商的話術也是總價計算,以後要買賣也是可以轉嫁給下一個買方,看似合理其實謊話連篇。

一 : 雨遮登計在一定比例下,可以不算進容積獎勵率。
二 : 雨遮登計可以拉低每坪單價,建商降低房價所得比。
三 : 建商總價不變,灌虛坪賺利潤,雨遮登計與計價可向消費者收錢。

還有很多秘密,以上略舉,
我們這個都更案共有62戶,因為雨遮登記細節,總共約差距150坪,
台北市核定的建物清冊單價是85萬/坪,這個金額最後是差距幾仟萬近億元,
可能我的算法與理解或許不正確,
但有個很實際的狀況,
我原本住公寓前陽台外推,權狀30坪室內面積約27坪,
都更後房屋換權狀35坪,扣除公設35%,加上扣除陽台,最後加扣除雨遮,室內面積僅有19坪 !!!!!
建商的解釋是原來30坪,都更換回35坪,中間5坪用市場買賣價找補,建商自我感覺得非常有良心
您覺得換成是您,雨遮登計與計價要爭取嗎?
各有各的立場,沒有誰對錯,
只不過法令就是修正規範不能登計與不能計價了,
您可以爭取主張,這是您的權利。
guddy001 wrote:
是85萬/坪,這個金額最後是差距幾仟萬近億元,
可能我的算法與理解或許不正確,


都更是事前要講清楚,室內坪數多少,是否有車位,樓層方位,不然本來就容易有爭議
另外其實樓上有說,建商就是固定總價多少,視需要玩文字遊戲拉高或拉低每坪單價
因為每坪單價,需要低時,很簡單把車位坪數扣掉,標準車位2.5m*5.5m=4.16坪
可是因為含車道,實際應該劃分11坪上下,你看到很多只有8坪的就是把車道的公設轉嫁到所有住戶身上(不論是否有買車位)
所以每坪單價低,宣導說我賣的比周邊便宜
或是直接把車位價格訂高,房屋總價=房屋+土地+車位 ,相較下,房屋+土地就便宜
最後還是一模一樣...
以前曾經看華夏,銷售小姐就說,室內有類似凹進去的牆,實際使用面積比隔壁相同格局但無凹進去牆的房間大,所以賣比較貴,但權狀上,坪數一模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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