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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行為是否違法

greatsteve1201 wrote:
這段影像音檔,
沒有對誰有沒有利,
它是主委要我們認同他,
物業主任做事不力,
內容如下
發現xx-6F於今日下午2:30至櫃台找你質問申請三角錐一事,如果如實把近期管委會的處理情形說清楚,如果周二拜託主任回覆之事有做到,就不會有今日問題。(恕刪)


這種錄影錄音檔內容有啥用啊 ?這種內容有需要說謊掩飾嗎 ? 還用到錄影錄音檔 ? 真努力 ...
如果是不特定人能出現的公開場所錄影錄音 + 你說的內容 , 就只是單純的用證據陳述事實, 是不犯法啦 .
greatsteve1201 wrote:
只有他有開啟雲端的帳號,
而非他自己的私人帳號,
這套連結網路監視系統,
據說是在他當前任主委時設立的,
前任委員也沒有人有開啟的帳號。
謝謝你,
我會再去了解這套系統,
是否能在他卸任後更改登入帳號,
也看看委員們,
是否也可有這樣監看權限。,(恕刪)


卸任上任交接時就應該交接使用權限..再由新上任自己設定使用權限...走到哪裡應該都一樣阿...
至於委員可不可以登入使用...隱私問題也應該由大樓住戶會議決定...
個人也覺得帳號由主委擁有沒有問題!!
之前做監視器時都會設定二組密碼
1是系統主密碼,擁有100%權限
2是公用帳密,無法設定登入者權限,但可調影像
這樣每次換主委就請監視器廠商改一次帳密
由現任主委掌握,以上供您參考!!
greatsteve1201 wrote:
小社區經費不是很充裕(恕刪)

提醒你一下, 一般來說「規約」是規範住戶的,

而規範住戶的時候, 往往只有道德勸說的程度, 沒有什麼強制力,

但是牽涉到社區管理委員會組織「章程」時,

組織章程對於管委會就有強制力,

依據章程, 政府公權力就可以介入。
於是主任mail給委員們,
詢問他該如何處理。
主委回了mail,

~~~~~~~~~~~~~~~~~~~~~~

請問主任是誰?

看不懂
marryanne wrote:
於是主任mail給委...(恕刪)
物業公司
黑羽斷翼 wrote:
不管是開啟雲端的帳號...(恕刪)


您說的沒錯,
現在很多社區自以為是的只有委員才有權利看監視器,甚至拒絕警察處理案件進入社區等等,
在出事後拜託警察處理,警察表示無法調閱監視器作罷的事情越來越多了,
損害的只有自己而已。
哈哈!
希望下次月會有個圓滿的解決。
greatsteve1201 wrote:
事情是這樣,我也是管(恕刪)


給個建議,我們社區之前也發生過住戶(非管委)向警衛要監視器檔案,警衛還真得讓他看,但沒讓他下載,只讓他在一旁用手機翻拍。

後來我們就訂了一個社區監視器管理辦法。
只有以下兩個理由,並填寫申請單才能申請觀看,而且申請時就要勾選哪一種理由:
I. 申請理由一:涉及刑事案件之查證。申請人須附上報案三聯單影本,或司法人員說明影本。
II. 申請理由二: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或社區既定之社區公約之查證者。申請者需提供違反之事實,例如走道之垃圾、罝於公共區域財物被破壞的事證等。

而且…還有以下附註:

*以「申請理由二」調閱監視器之時間區段最長不可超過6小時,「申請理由一」則不在此限。
*申請經社區管理委員會同意後,申請人可持有社區管理委員會許可之〈竹東沛汭海社區監視器畫面調閱申請單〉,通知總幹事約定並執行調閱監視器之時間。
*以「申請理由二」之監視器影像之調閱工作,須由總幹事或警衛,在不影響勤務工作下執行,申請人可在旁觀看或翻攝,但不得操作監視器存檔電腦,亦不得拷貝監視器影像檔案。「申請理由一」之申請案件則不在此限。
greatsteve1201 wrote:
當時住戶跟主任的對話錄影錄音檔。
(恕刪)


這是社區監視系統的存檔?

或是

主委個人偷偷錄製的?

前者不違法,後者則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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