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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法拍實際案例來看之前的沈代書詐財事件

tasimho wrote:
屋主可以去地政事務所(恕刪)


這故事中屋主賣方 不就是收到兩成價金然後同意過戶的嗎

這樣即使收到過戶通知也會認為是合理的吧


我印象中是要注意銀行給的履約保證

也就是買方支付兩成之後 銀行保證會在正常過戶之後貸款給買方八成 而這八成會直接支付給賣方

不知是否正確?
“地藉異動及時通“是有人“申請過戶“時就通知一次
你知道才收到二成價金,就可馬上提出異議,地政事務所就會停止過戶
如果你第一次通知沒看到,過完戶時,地政事務所會再通知一次,你就可提出異議
,就不會被新的地主,拿去地下錢莊借錢來做設定。
補充一下,一般買賣如果全額現金買賣是買方全額入帳戶才去過戶,
如果有貸款是簽約10%用印10%完稅10%,過戶到買方名下後,買方貸款銀行播款到履保帳戶
--------------------
這個案件他是在簽買賣約裡面寫上,由買方自行去過戶(不是地政士去,地政士在閃避法律責任 )
,所以買賣要有“第二代書“,加上“地藉異動及時通“比較安全。
tasimho wrote:
“地藉異動及時通“是(恕刪)



推這串文,真的很多專業實務見解。





tasimho wrote:
所以買賣要有“第二代書“,加上“地藉異動及時通“比較安全。

賣方自己也找一個代書代為辦理,
如果自己有時間,親自去地政事務所陪同辦理也是可以的。
vu84vu wrote:
賣方自己也找一個代書(恕刪)



Trillionaire2020 wrote:
(恕刪)



優文不要沉下去。





Trillionaire2020 wrote:
優文不要沉下去。(恕刪)



好文浮上來。





Trillionaire2020 wrote:
好文浮上來。(恕刪)







Trillionaire2020 wrote:
(恕刪)



武漢肺炎加速擴散,人心惶惶,詐欺犯都找不到肥羊下手了。





Trillionaire2020 wrote:
武漢肺炎加速擴散,人(恕刪)



這篇真的是優文。千萬不能被遺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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