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ngofvet wrote:
想請問大家,我們家族能不能擔任張李OO的財產管理人
原則上是可以,(最後仍要看法院或主管機關決定)
但要證明你們是有"利害關係人"的關係
(曾祖父之後代)
但因為只是"財產管理人"就只能針對張李OO名下對他有利之處份
另,如果是依遺產管理,
張李OO 無子女, => 下一順位父母 =>再下一順位看是不是有兄弟姐妹(及其子/孫) =>再下一順位【祖父母】
如果到了祖父母也過世,不是就沒事了,而是此時就會變成從【祖父母】再跑一次『子女, => 下一順位父母 =>再下一順位看是不是有兄弟姐妹(及其子/孫) 』的流程
因為 祖父母也有們們自己的子女(這時就變成了 叔叔/伯伯/阿姨/舅舅....)及其子女
如果照你說的資料中,其他順位都找不到人,且祖父母這一順位的再次跑一次也沒有可以找到的【遠到不行的遠親】,那就真才是真的會歸到無人繼承.
所以,繼承系統表中的麻煩,就是在於祖父母這一輩的其他開枝散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