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eorge306 wrote:我們租屋的永遠最弱勢最糟糕的情況就是被解約趕走建議是, 如果房東抗議, 用緩兵法, 先把毛孩寄放在朋友, 家人那邊 1 星期左右, 風頭過了再帶回來 別亂教租約規定不能養寵而卻偷養寵 就是典型惡房客的態樣
關小姐 wrote:我的意思是說簽約完...(恕刪) 跟房東簽約還是要看契約有沒有寫不可養寵物吧租屋網站上有些房東都亂勾, 網站上勾選可以養寵物, 契約跟你說不能養你還不是得乖乖吞下去養寵物不是甚麼見不得人的事情,老實跟房東講清楚, 不行就再找, 可以也要溝通好樣寵物會有的問題不要搞甚麼"我以為你知道這種的", "網站上你自己勾可以" 這種的
這種就是雙方你情我願的事。不要用猜測、對立的想法去看待對方。這世界之所以混亂如斯,就是因為搞對立造成的。房客與房東關係應該是合作與體諒的關係。容許養寵物的界線在哪?講清楚就沒事了。現代人少子化,寵物如家人。老一輩房東還沒體認到新世代已經降臨,寵物友善租屋,是有必要的。如果有房東問:你有沒有養寵物?你要回答:沒有寵物,他是我的家人。
ldw406 wrote:您真是貓奴們的大菩薩! 哈哈,沒那麼好啦,只要不妨礙鄰居不破壞家具家電,退租時不要留下異味,我是無所謂,我也只有一間公寓可租房租比較低是因為一開始我就開稍低的房租,這幾年附近漲我也沒調漲,我自己有養貓,所以蠻喜歡貓的,狗的話就真的要看了,有些小型狗超神經質,整天狂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