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x26 wrote:
實務操作上可以同時...(恕刪)
不好意思,我想請問即使代書幫忙處理,但在買房的初期也是同時有新房+舊房的房貸,這麼高的金額銀行會肯貸款?
另外銀行認定的新資是以月薪計 or 年薪計算呢?
傑董2011 wrote:
土地未辦理繼承,被國有財產局接管15年會拍賣,
拍賣會像一般的法院拍賣,沒人標就打8折再拍賣???
法院好像最多到第四標,國有財產局也一樣??
參見 土地法第73-1條
及 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及建築改良物標售作業要點
一般繼承 總共是<拍賣>五次, 每次可以打8折拍賣
如果是符合地籍清理條例第五條的 未辦繼承
(一、以日據時期會社或組合名義登記。
二、以神明會名義登記。
三、土地總登記時或金門馬祖地區實施戰地政務終止前,登記名義人姓名
或住址記載不全或不符。)
則是標售兩次而已!!
第二次是 打九折標售
傑董2011 wrote:
拍賣的土地如果不是100%持有,土地共有人依法有優先承購權
請問一下,繼承人有優先承購權??
假設 ABC三人共有 A死亡後 若A子女 abc三人一直沒辦理繼承
則 A土地被拍賣時, abc三人無優先購買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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