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壓低總價、頭期款及入住費用(如家俱、裝潢等),可變換股票/基金、金飾或多方私人借貸來籌湊,
在房貸寬限期(3-5年)將頭期款還清,寬限期後前幾年把房貸支出(本金+利息)調高到家庭收入60%以上,
【儘量在頭幾年多還一些本金】
等到房貸預繳金額低於家庭收入30%時,再考慮更換好一點的家俱、裝潢
可能風險:
家庭變故/失業,繳不起房貸→認賠殺掉,就當這幾年做白工
反正沒有其他資產可以被拍賣...錢沒有/命一條
可能好處:
1.擁有房子無形中會減少很多支出,房子代來財庫
2.可以抵銷通膨,薪資成長不會被房租吃掉
3.房市(自住)長期來說是穩賺不賠
如要換房或購第二套房就不能採高財務槓桿了,要保守以房養房,小心為上。
apex999 wrote:
不能同意耶房子本來...(恕刪)
方案1
頭期款300萬的話
把繳房貸的錢,全定存買台灣50,聽說現金殖利率很嚇人。
都有10~15萬。 可以拿來繳房租。 未來台灣50越來越多,和台灣同進退


風險:有腰斬的一天,但定期定額 是均價概念。但存越多,殖利率生越多,付房租越輕鬆。
景氣不好,也不會有還不起的問題。人生不會變成負債。
vs
方案2
頭期款300萬。用買房子來存錢(還要被收管理費、房稅、地稅)
,繳完頭期款300萬,每個月還要付利息錢+房貸。報酬率是負的。也無法出租(因為是存頭期款,所以出租後沒房子住,要去租)
風險:房子,沒有漲的話。腰斬…就沒了啊,而且每個月還是要付同樣的利息,不會越生越多錢。更不幸的是 付不起時,就會被法拍,人生就變成負債…法拍了,還是要還錢。
方案1 和 方案2 那一個風險比較大? 所以說 方案2還是要房子變成自已時轉售或途中轉售有賺換另一個房子=>這不就是投機炒作
。但方案1 還是可以景氣好時像現在 賣光台灣50(但未來就沒現金殖利率來繳房租了)
而且 當股市不好,可以找到便宜的新屋 和 房租的…甚至向政府租,住那搬家,不怕碰到惡鄰。




方案1 存台灣50後,賣掉 一次買房,又省下讓銀行貸款的利息。 又賺一筆。
方案一 不會讓你人生變負債的風險,因為不會變成負債 ,所以叫投資。
方案2的炒作人生會有變負債的風險,所以叫投機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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