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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疏失斡旋我該怎麼拿回來?

另外我很好奇的是,買房子怎麽會沒問自己買的範圍到哪裡?
因為你說有爭議的曬衣地,明明是在門外並不是有圍牆圍起來的.
正常人並不會直覺認為那塊就是自己買的地吧.
像我家住一樓,我看房子的時候就連後陽臺有女兒牆圍起來,
我都還特地問房仲這一塊後陽臺有沒有權狀?
是不是前屋主自己搭出去的違建?
就連在牆內的權狀坪數都要確認了,更何況是門外的咧
sana73525 wrote:
在契約上法律上屋主並沒錯
所以我著眼點是在我跟仲介的糾紛
因為仲介也沒告知我那塊地不在交意範圍內
而且還是我之後看地籍圖才知...(恕刪)


仲介只能賣所有權狀的東西,那塊地本來就不是交易範圍仲介不告訴你也是正常的,是你自己誤會那塊地也是交易範圍。
所有權狀仲介應該也有給你看過,只是你看了地籍圖才知道權狀真正範圍。

只是屋主在那裡晒衣服你就認為也在交易範圍,那萬一屋主車子停在曬衣場旁邊你也會認為那停車位也是你的嗎....交易看產權是很基本的功課。你的誤會要說仲業的過失真的很牽強
這業務疏失蠻大條的!

跟總公司反映應該就沒問題了

不然就上新聞吧

看哪間哪個品牌的仲介!!

大隻女 wrote:
另外我很好奇的是,...(恕刪)


就樓主說的嘍,“感覺很好” 就下斡旋了~ 樓主沒社會經驗,結局就是被剝皮了。

還好有貴人朋友提醒~後續還不知道有什麼 “你沒問我就沒講嘍” “合約xxxx”.....

感覺好就是要砍你了,要不然怎麼賺?

類似這種社會事件一定是常發生啦 (不一定是買賣房子),但是樓主遇到的房仲是惡意還是善意的~~我也是呵呵。

一萬多真的不多啦,他就是要你覺得不是很多錢,沒時間跟他弄很久。但是難怪這個社會對有些職業的印象不好,是非自有公斷嘍。

playsoso wrote:
難怪很多人對房仲印象差,怎麼那麼多人勸樓主投降輸一半~~~~~???雞排

這根本不是買方的錯阿,帶看房子的時候房仲怎可以不說 "使用範圍" 有包含別人的土地? 我個人感覺這是詐術!.(恕刪)


我是仲介..我跟本一塊錢都不會退..還會追原PO仲介費..

依法我有權這樣作...

所以我認為仲介願意退一半已經很合理且公平了








使用範圍..說真的..這是這整個討論最好笑的論點

你去買房子..仲介沒說..你就會把你看到的所有地方..屋內屋外都當成你要買的區域?

就像你去101旁買間能看到101的小套房..買完會去怪仲介怎麼沒有把101也過戶到你名下?

....................................................

因為你看到了..所以他就該是你的買賣範圍.............

你累了嗎?


仲介沒特別講明..使用範圍就是屋內(建築物的區域)..了不起在多個公設區域

正常人的想法應該都是這樣才對吧

而你在這點上..你怪仲介沒和你說明..你買的是房子..不是買屋後那塊地

你累了吧...
sana73525 wrote:
小弟最近才剛開始看房...(恕刪)



根據我買賣多次的經驗
法律上仲介沒有任何問題
因為那塊不是此次交易範圍的標的物


情面上仲介會怕麻煩
所以賠償你一半或全部


簡單來說
你沒有理,但最終你要的到錢
端看你是哪一種客人
黑羽斷翼 wrote:
我是仲介..我跟本...(恕刪)


你引我的文,所以我多說2句:

應該很多人可以猜到你是仲介,我就有猜到。就算你舉的101的例子很 扯 ,但是留言其他的部分我個人還是覺的你說的 '對' 啦,一切照規定來,怎麼會有問題?房仲怎麼會有錯? 當然沒錯阿。只能說樓主太嫩了! 下次記得問清楚。

其他部分,嗯 ~ 我不一干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希望自己出門遇貴人,而不是遇到像樓主遇到的這種專業人士,錢難賺阿。善意惡意社會事,怎麼會不懂? 看房子的時候看到原屋主使用空地在曬衣服 (樓主有強調是一小小塊“死地”,在房子正後方,且不對外連接),當然會認為那包含在房子裡 (邏輯上自己的地,露天曬衣場沒圍起來,對我來說很合理阿,我是南部人,我住的附近這邊空地多)。

樓主看房時,看到有在曬衣服的曬衣場,原屋主沒說,房仲也沒說,再加上 “感覺很好”,當然認為服務很好嘍,認為自己人品技能已點滿。

我是認為自有公斷,這種事可能每天都在發生阿,只是沒有人希望自己會遇到。對了,樓主應該請吃宵夜了,交到好朋友。

本篇以下已讀不回了,肛溫。

直接去嗆聲 不退我告死你絕對不和解
playsoso wrote:
你引我的文,所以我多說2句:
應該很多人可以猜到你是仲介,我就有猜到。就算你舉的101的例子很 扯 ,但是留言其他的部分我個人還是覺的你說的 '對' 啦,一切照規定來,怎麼會有問題?房仲怎麼會有錯? 當然沒錯阿。只能說樓主太嫩了! 下次記得問清楚。
其他部分,嗯 ~ 我不一干子打翻一船人。
我是希望自己出門遇貴人,而不是遇到像樓主遇到的這種專業人士,錢難賺阿。善意惡意社會事,怎麼會不懂? 看房子的時候看到原屋主使用空地在曬衣服 (樓主有強調是一小小塊“死地”,在房子正後方,且不對外連接),當然會認為那包含在房子裡 (邏輯上自己的地,露天曬衣場沒圍起來,對我來說很合理阿,我是南部人,我住的附近這邊空地多)。
樓主看房時,看到有在曬衣服的曬衣場,原屋主沒說,房仲也沒說,再加上 “感覺很好”,當然認為服務很好嘍,認為自己人品技能已點滿。
我是認為自有公斷,這種事可能每天都在發生阿,只是沒有人希望自己會遇到。對了,樓主應該請吃宵夜了,交到好朋友。
本篇以下已讀不回了,肛溫。(恕刪)


累了就早點去睡吧..晚安祝你有個好夢...




黑羽斷翼 wrote:
我是仲介..我跟本...(恕刪)


但是下斡旋之前買方經紀人有義務拿著不動產現況說明書逐一跟買方解釋清楚後請買方在不動產現況說明書上簽名。請問當初經紀人做到了嗎?
如果有做到就不會有這些問題。因為不懂就要問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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