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

停車格產權疑問

你的買賣契約有載明車位是哪一個,就是你花錢買的,是你的私人財產

機械車位的保養與維修,你不可拒絕攤錢,這跟公共排水管漏水一樣,你不能說你沒差不想攤錢
只想自己使用卻不願意一起分擔維修,平面層機械車位雖然故障一樣可以停,但是不能拒絕維修分擔,對方要求維修並不為過
可能我講的不太清楚,所以補充一下,修不修是下次開會的議題之一,如果大家開會的決議就是要修,我當然不會有意見,我的點是,修完後的車位對方可以再沒有任何證明文件的情況下就說他有該車位的使用權嗎?

又如果大家決議就是不修,那管委真的有權力叫所有人把車位拿出來輪抽或自由停放嗎?

那對我們這些當初買房時花比較多錢買有附屬車位的人保障在哪?
艾倫Y wrote:
停車格產權疑問⋯(恕刪)

若建物權狀有標記車位號碼
那應該屬於你的


但還是得看原始買賣契約書的
停車空間使用區分協議書
jolisa25 wrote:
若建物權狀有標記車位...(恕刪)


我查了下
當初並沒有停車空間使用區分協議書這份文件
只有在契約書標註 建號,持分,與車位號碼
並附上該車位的停車卡
主要是權狀上寫的東西....有獨立一張權狀嗎?或是有特別記載...
契約書似乎是你和前屋主/建商的買賣雙方協定,內容跟其他住戶無關,如有權益受損應該找當初賣的人...
我的認知是這樣
01sence wrote:
主要是權狀上寫的東西...(恕刪)

沒有獨立權狀
只有在房屋權狀另外標注權利範圍
那應該是共用空間,那管委會可以將所有與您一樣有標注權利範圍的住戶,重新分配停車位置及規範使用手則,但是原本沒有的住戶(共持比例沒有這一塊的)應該就沒有這個權利吧

艾倫Y wrote:
沒有獨立權狀
只有在...(恕刪)
01sence wrote:
那應該是共用空間,那...(恕刪)


我會在會議上要求確認這塊,
但我好奇的是,如果他有相同的持分,但不知道自己的車位號碼,在沒有任何文件可以證明的前提下,他有權力要求上層沒有人停的車位就是他的嗎?

艾倫Y wrote:
我會在會議上要求確...(恕刪)


不管是不是他,你的車位就是2戶共同使用。

這下剛好,一人出一半把機械車位修好,並請管委會背書。
  • 5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