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iaoshii wrote:
我想買的的房子是-兩房450萬,頭期90萬,到交屋還完還有一點積蓄,貸款360萬30年,我月薪4萬,2020年交屋,地點在台中靠海邊,打算出租$16000/月(如租不出去就自己付).....有我想買的地段偏遠也未必能賺錢,說錢可先存起來,以後再一起買,他說現在還沒開始新生活,到時怎麼過的還不知道,我說你車子可買60幾萬的或騎車就好,而且我也有車,不裝潢、登記結婚就好,但堅持要買就要有能力負擔。
一間2房的公寓大樓,又在台中的偏遠地段
可以租到1萬6一個月,是我吃米不知米價還是你根本異想天開?
我如果是妳男友,會覺得你這人很不切實際...
反對根本很正常
題外話,中南部一堆三房的大樓,月租不到1萬
跑去跟你租1萬6都可以拿來繳貸款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