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sephtsun wrote:病死、猝死、中風亡…買到2年3死屋 不算凶宅無法求償2016-08-08〔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孫姓女子以680萬元在新北市置產,事後發現該屋2年內連死3人,其中一人死了一週、傳出臭味才被發現。她事後得知愈想愈毛,認為房屋價值減損,求償170萬元;新北地院認定原屋主3名親人都是因病過世,屬自然死亡,由於不是凶宅,沒有價值減損問題,判孫女敗訴...(恕刪) +1明明自然死亡一毛都不用賠 那個講什麼幾千還是包12000的完全沒參考價值 社會事不用太天真
wild0522 wrote:他只跟你要個紅包,你就拿個紅包帶給他啊 +1如果我的房客自然死亡我不但不會跟她家人要紅包還會包白包給她的家人在我看來,房東要紅包最多只要一個空袋子如果要包錢,100% 就是房東貪心、房東貪心、房東貪心
jyml99 wrote:意思一下用紅包包個六千六百六十六好了要用六十六張全新百元鈔全新金閃閃五十元硬幣一枚全新十元五元一元各一發生這種事沒有人願意就用大紅金光把這事情沖刷掉吧六六大順、六六六六大大順順...(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