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也是用無電梯價買到的房子吧...而且電梯修好後你獲利最大...可能沒法要求其他住戶一定要分攤..自己修一定是可以的..不能接私電就直接說明公電你多分擔多少..所有住戶先打過一輪招呼...其他家說不會去搭不分擔錢的..先想好有沒有辦法裝磁卡鎖..或是裝監視器..抓到不出錢搭電梯的住戶一兩次後..就有理由說再不分攤鎖上自己一人用...人總是由奢入儉難的...搞不好一年後所有住戶都去用了...你們又回歸有電梯的正常大樓...
別修了,我猜想,電梯壞掉的原因是因為當時大家都不想繳定期的維護費。有些電梯業者收費是這樣子的收費,5000/季(小維修保養不用錢)要是不繳按時保養的錢,只要一個小故障,可能就是幾千幾千的出去別修了,到時候收保養費你就知道了...
這類問題我記得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有規定的,管理費、電梯維護、中庭清潔...等,問題是你們沒有管理委員會就比較複雜一點。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規定「共用部分、約定共用部分之修繕、管理、維護,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為之。其費用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按其共有之應有部分比例分擔之。但修繕費係因可歸責於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之事由所致者,由該區分所有權人或住戶負擔。其費用若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若因公寓電梯年久失修而造成意外,管委會或全體住戶是負有賠償責任的,近年來已有若干案例。
有更好的選擇....和大家說好把電梯拆了...各樓層填平做為自己的門廳空間這樣也比吵來吵去好多了吧...電梯留著不修出人命可是全體住戶捉去法院判刑的與其這樣留著放風...不如....嘿嘿...你知的...即然都不合法...就選一個安全對大家都有益的建設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