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子咪咪 wrote:
沒有信用不良。
有使用信用卡,都按時繳,沒分期都全額繳清,也沒用過循環利息。
目前有車貸,每月都按時繳,還剩15萬,每月繳2萬。
名下沒有不動產。
沒有信貸。
看到這裡我大概有個底了,雖然我脫離消金好一陣子了,但審查原則應該大同小異,認真回一下
樓主應該是碰上審查上資力不足的問題
一.小本生意雖然有營業收入,但沒有401表,難以佐證收入來源
二.其次雖然有作薪資收入,但原則同一,薪資收入應該是有被打槍(就是經辦覺得可以佐證,但主管堅持不可)
三.縱使薪資收入有十萬(前面有網友提到重點,薪資收入做整數不是很怪嗎?尤其又沒勞保佐證,刷一下存摺就破功了),但衡量借款760萬情況下,每月應攤還金額逾4萬塊,加上車貸應攤還2萬,所以負債比攀高至六成,案子轉向債權保障不足問題上(所以改以存款量來補充保障不足這塊),因為用買賣價評估(我猜的),所以負債比攀高需要徵提連保人,所以只好找樓主太太,問題又來了,樓主太太當保人究竟適格與否又是個問題
最後,小弟建議不用太執著於同一家銀行,多問問其他家,也許問題就不再是問題,但假若樓主堅持要在這家銀行辦妥,那上面這些問題必須好好思考一下如何解決,否則會卡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