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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是海砂屋 但以簽訂買賣合約還有救嗎

艾涅拓刈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父親...(恕刪)


話說我之前也差別點買到。

不過我是後悔沒買到,
畢竟以臺北市中正區的華廈來看,
實在太便宜了😍

Amanda2008 wrote:
不過我是後悔沒買到,
畢竟以臺北市中正區的華廈來看,
實在太便宜了...(恕刪)


便宜?
海砂屋脫的了手嗎?? 還不是接刀子
即使不是自住,租人
光是樓上或樓下漏水就搞死你了

除非....有心的投資客自然有門路

h1211024 wrote:
這則新聞提供大大參...(恕刪)


我今天才知道,氯離子超標一點點就是海砂屋

這案例的法官太自我主觀,全國不可能大家都知道

法院應該要以科學辦案的精神,以市調的方式調查民眾的認知

以樣本數輔以判決,不該自我以為政府有宣導,大家都知道為由

100萬可是要不吃不喝工作1~2年才存的到錢,不是一筆小數目

當然,買房子的人也有錯,應該謹慎,不該輕易相信房仲的術語

再簽約前,更該詳加仔細一條條確認合約內容。

房仲有好有壞,多比較多觀察,以免事後再來後悔。

先不要假設自己有錯。

1.海砂屋通常都很急著簽約,所以3天的審閱期可能有假。由這裡下手。
2.找有認證的檢測公司驗一下(或是直接叫仲介拿出之前的檢驗報告),通常如果只0.4左右,很多靠海邊的老房子都有,沒問題。一般的海砂屋驗出來的都會超過1.2以上
如果驗出超過1.1以上就叫仲介拿出之前的檢測報告,如果也是1.2左右,那仲介事前就知道是1.2,卻沒照實寫,只寫0.6,顯然有詐欺嫌疑。法官會有考量的。
如果仲介拿不出之前的檢驗報告,卻懂得用超過0.6來立約,這也是有誠信問題。
所以先去驗,只要數值是1.2左右,一般你不會輸的。如果真的只是0.6以內(雖然超標,但天花板不會無故掉下),那勉為其難就住到都更或是賠一點錢解約。


你有權利要求仲介出示檢驗報告或是自行請人去檢驗,賣方不得拒絕。
其實正常的房子就算靠海邊的頂多就是0.4左右。說0.6其實有騙人之嫌,因為不是0.4以內就是1.2左右,沒有超過0.6一點點的。

kikikat wrote:
我今天才知道,氯離...(恕刪)

而且要注意的是
該新聞寫是用0.3KG的標準認定是否超標
而事件發生在103年7月份
不是仲介用的0.6KG作為標準

另外新聞提到0.7KG就有水泥掉落
建議不要不信邪
用1.2KG作為判斷要不要買海砂屋的標準

海砂屋有結構安全的疑慮

屋主與相關業者還拿出來賣

真是有夠惡劣的!!

一個已經過期臭酸的食品,就算是標明已經過期,還能拿出來賣嗎?良心在哪裡??

當事人你別怕!請尋求專業律師!你的贏面很大!

有經驗的律師會協助你

向法院聲請假處分

利用法律程序

讓屋主在訴訟期間無法進行賣屋的動作

到時候換屋主來哀求你
依契約精神來看
應該是沒藥醫了
有告知氯離子含量超標
合約也有寫
簽約之前買方本來就應該詳閱契約內容
自己有過失是確定的
至於口頭說的???超標一點點
你要舉證啊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畢竟是你要毀約
不管仲介是用話術還是怎樣
自己去請人來驗
含量超過契約很多的話
你就可以以此來主張契約有虛假成分而不履行合約

不然的話
去協調吧
看能不能少點違約金
走法院勝算不大
白紙黑字在那裏了


艾涅拓刈 wrote:
黑紙白子才是證據我...(恕刪)


所以你們總共支付了109萬,我是建議你先跟仲介協調看能不能扣除15%就好
新屋斷頭也才扣15%,先協調看看,讓仲介知道這種工作不是做一時的,
有時候賣家或者買家都是靠客戶介紹,如果硬要收足109萬,請地方有力人士協調
真的還是不肯讓步,就當拿109萬請律師打官司,官司贏了最起碼回來一半以上
官司輸了,就只能付律師費,還有我建議就別買了,現在不買假設虧109萬
如果以後要賣應該不只虧109萬就能解決的,要考慮清楚啊!!!
這得多老的房子才會有海砂屋啊
至少有三十年了吧

艾涅拓刈 wrote:
事情是這樣子的,父...(恕刪)


很容易輸在不動產說明書的地方~~~~這邊可以審閱的!!!!

畢竟很多東西不能說"不懂、不知道"這些字眼...因為這些是事前可以去瞭解去問的....

在下斡旋時..其實就代表你已經確定這房子現況才會去做這動作!!!...

最後方法應該就是~~~~不買訂金送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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