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6

沒有實價登錄,房價早崩了

講這麼多...
就算真的崩盤了..
一堆人一樣買不起房子吧....
一間房子賣你500萬
讓你貸8成..
月薪4萬一樣很累吧....
說到超貸~
這件事情要看的不是你的房子,你需要的是交情與關係!

親人在銀行工作,他上司的某人有關係房子貸個120%舉手之勞而已,這種事情應該一直都有,只是不太會被曝光而已!

除非你捲款濳逃,否則誰會大聲嚷嚷我在銀行隨便就多貸幾百萬出來花。。。白癡嗎?!

軒轅浩 wrote:
除非有跟銀行員工私...(恕刪)



別把銀行想太神了
滿手爛頭寸借不出去

一堆授信鑑價人員根本外行啥都不知道
搞不清楚AB約一堆
就算明知,業績壓力下也是矇眼做


銀行說是炒房的共犯也不為過



Player wrote:
我很好奇,哪間銀行...(恕刪)


說鬼故事的人有那一個說是他自己的事,相同的,這種"我朋友。。。"的事不也是鬼故事!
我考慮 wrote:
說到超貸~這件事情...(恕刪)


問題是時代進步太快,你今天貸給這有關係的120%,明天就有沒關係的同樣(同社區相同甚或條件還好一點)物件用這個"資訊"找你,你只要再回到正常九成,應該很快就有咖啡喝了。
至於"資訊"怎麼來?就如古諺:鴨蛋再密也有縫,何況在這網路時代...,這年頭,白癡也是不好惹的。
樓主說的都是事實啊!
買方可以高貸,以後轉賣房地合一稅還可以墊高成本。
建商可以保住其他還沒賣的房子的價格。
皆大歡喜!
至於抓包,買賣雙方都講好了,地政沒時間也沒權力查,怎麼抓包?
在這個景氣下滑的時候,實價登錄真的是建商和投資客的好朋友。
用真名 wrote:
樓主說的都是事實啊...(恕刪)


皆大歡喜?
賣房是建商的營收,1000寫1200,建商的"帳面獲利"就多了兩百,這兩百是要繳營業稅的呢!如果原來的獲利還沒超過兩百,這下子"帳面獲利"變兩倍多,加上累進稅率,繳的稅要多幾倍,買房的出?笑話。建商?可能嗎?還是你發言的來?
站長的服務費 wrote:
下次發文前先去查資料

你...可以先看清楚內文嗎?? 兩者差距有點大唷

你引得這個新聞裡面有三點問題 直接去牽動刑法
1.冒用3姐妹的印章(直接盜章了 扯)
2.代表光買賣雙方的意願本就有問題 是假交易
3.用詐欺犯意 跟明顯是假交易的事實 去作登錄


所以才會構成偽造文書罪(已判刑)
跟有可能構成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另案偵查中)

我據的例子是建商 設計一筆登高的交易 拉抬行情
1.買的人是建商認識的 非盜用印章
2.成立一個價位較高的交易 但此時你無法直接主張買賣雙方無意願 證明是假交易 需要舉證
3.這交易甚至可能真的有付款 因為建商要賺的是後面的30幾間 難有登載不實問題
不一定會成立


建商是要賺錢 除非只打算撈一筆 不然不太會輕易去拼刑事風險

若非連買賣雙方意願都作假 且一開始本身有詐欺犯意 並不容易觸犯刑法
反而是可能得是國稅局事後追稅 抓到高額的稅收機率較高

但現行制度下 國稅局跟執行處的人力都不太夠 案件超多 也沒什麼升遷機會
(聽說有萬年委五 無法升遷的情形 最近又年改 我看很難面面俱到了)
連抓到或被舉報的機率都低 純粹行政罰的罰緩並不高唷

p.s政府怠惰 導致太久沒有更新公告地價 最近打算用真實成交價(實價登錄)
去更新公告現值價位 到時候用實價課個1~2% 幫國家稅收多點進帳
不過這幾年被炒高好幾倍的房市就很精彩了 應該會修正些囉

資訊透明就雙面刃

基本上應該對買賣雙方都是平等的

不管如何都比以前這樣資訊不透明好

時間拉長就會愈看到其好處

笨!
獲利是營收扣掉成本。
營收多了兩百,成本不會多兩百喔。
公司做帳不是什麼新聞好嗎?
加上有實登撐腰,後面賣房價格就好談了。
是我發言得來的,我發言是我看來聽來的。
你的回覆是怎麼來的?腦補來的?去補一下腦好了!
lichujen wrote:
皆大歡喜?賣房是建...(恕刪)
  • 6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