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gogy wrote:
結合社會住宅,祭出「生一個打折,生兩個再打折」...
請問這個政策有什麼不對嗎?
為鼓勵生育,應該不結婚生孩子的都「沒有」申請社會住宅的資格
結婚的可以申請,生一個打折延長租期,生兩個打折換大房再延長租期,每個社會住宅內均設置服務時間到晚間十時或更晚的公托中心讓父母可以安心工作以鼓勵生育,現在不下猛藥不行,絕對不是前瞻計畫花兩億送什麼育嬰套裝組,這不知道是哪個天才想出來的
別說不可能,新加坡為鼓勵成家生育,結婚才能申請組屋,單身要超過35歲以上才有資格,參考別國,這政策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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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政策絕對可行

例如生育花費的所得稅減免,上限大幅提高
全面公立托嬰、全面生育補助
只要負擔小,誘因大,絕對能恢復生育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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