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nie0201 wrote:
所以屋主說他會給仲...(恕刪)
你朋友有牌照,不動產執照嗎??他有開立發票,收據給你嗎??
若無,你覺得法官會信你的說法嗎??
屋主說的仲介費是給那位??
一般二手屋買賣,會分賣方業務,買方業務。
若你是由A家業務帶看房子,也在A家付斡旋金。那賣方有去對家繳付賣方仲介費
那依現在情況而言,A家一定會來找你,請求你給付當時約定的佣金,
除非你朋友,是合法合格登證中,也開立單據給你的仲介。
不然……你當然要付給A家。
因為,近期內你不會賣買第二次,或數次以上不動產……A家未來也從你身上得不到利益,
所以這次已從賣方得知,當然找你,不然自已怎麼生活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