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bin1980 wrote:
其實是可以和建商協...(恕刪)
「廣告文宣也算是合約的一部分」




這是房地產綜合討論區,2016講得最好的觀點
比小摩星的一折論還要有說服力
原來我隨便買一件有打過廣告的東西
就算是簽了一項白紙黑字的合約啊!
拜託! 合約就是那張紙上的才算數好嗎?
我敢說,建商絕對不會在合約裡保證棟距是多少!
套了就是套了,老實付錢買套房吧。
交屋後再依市價打個八折出售,應該很快就能賣掉。
賠個差不差四成或五成,算運氣不錯了。
愈晚賣,會賠愈多喔!
別說沒人提醒你們。
gogoegg123 wrote:
「廣告文宣也算是合...(恕刪)
grenade11 wrote:
我買了洲子洋某指標...(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