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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這樣做,怎麼可能推不起來!!!

樓主真的很有想法,也不算偏激
可惜關於建築法規所知還是少了點

下面這個是台北市的土地使用分區
http://plhcc.pixnet.net/blog/post/70842937-%E4%BD%95%E8%AC%82-%E4%BD%8F%E4%B8%80-%E4%BD%8F%E4%BA%8C-%E4%BD%8F%E4%B8%89-%E4%BD%8F%E5%9B%9B-%E5%9C%9F%E5%9C%B0%E7%94%A8%E5%9C%B0%E5%88%86%E5%8D%80%E8%A6%8F%E5%89%87







































項目 住一 住二 住二之一 住二之二 住三 住三之一 住三之二 住四 住四之一
容積率(%) 60 120 160 225 225 300 400 300 400
建蔽率(%) 30 35 35 35 45 45 45 50 50

一般8米巷兩邊的住宅用地通常是住二,12米以上道路的住宅用地有機會是住三土地
住四土地通常靠商業區很近,可遇不可求

以一般最常見的住三土地而言
100坪土地, 只有45坪能蓋建物, 總共可蓋225坪的建物, 也就是五層樓
早期蓋的房子,沒有土地分區的限制,所以常常看到建蔽率70%~80%甚至100%的五層樓公寓
這樣換算下來,老公寓的使用容積大概就有350%以上,也就是350坪

老舊公寓照一般住三土地來改建,即使一樣改建成公寓,房子大小鐵定縮水,甚至對半砍
如果加上獎勵容積最高1.5倍,容積最高就是337.5坪
這樣算來,就算建商做功德完全不收錢義務出材料幫忙蓋,也是達不到一坪換一坪的條件
除非總建地夠大,多蓋一些公園或供公眾使用的廣場或另外收購不值錢的道路用地來做容積移轉
否則都更真的是沒人肯做

這也是為什麼大部分看到的都更案都是一大片住宅一起
然後至少要緊鄰大馬路邊,因為大馬路邊的土地才會有住三以上分區
如果有湊到商業用地就更好,因為容積建蔽率又更高
那種巷內一棟老公寓自己拆掉重蓋的,通常都是地主改建
正常都是要貼不少錢的

拋磚引玉給樓主思考一下
看會不會有更可行的做法
我自己是想不到啦...
違建問題跟土地持分問題還是沒解決
違建問題拿出鐵腕來你就陳情電話接不完民眾上街頭了
土地持分問題就更難解決了
網友的回應真是讓我受益良多

這個問題似乎無解,是有共產國家才能做到真正好的都更

但我提的劣法,也不無可能,先蓋幾棟就知道老百姓的調調,慢慢將建坪增加,若以100坪為1個單位, 說不定慢慢地, 10個單位甚至20個單位也能執行成功, 如此才有可能重整道路規劃


Gamestar wrote:
現在的都更,只是把房子重蓋,
但是路還是一樣小條...
周遭還是沒變,
真的這樣的搞,如果規劃的好,
才可以改變早期道路的規劃,和周遭的環境..
對的, 重點就在容積率, 現在新規定是不是變成不能移轉, 建商獲利空間又更小了, 沒人願意承做
沒有屋主不是因為錢的, 只錢多錢少,
只有XX花, XX聯盟才是不為這一點小錢,他們是為了當官以後拿更多錢
其實整片社區整合都更沒這麼複雜
重點還在主導那個環節的政府執行魄力而已
新北市在永和剛好就有片大陳社區的都更案
有興趣可以參考一下

羿鏡 wrote:
先蓋幾棟就知道老百姓的調調


北市要先選哪邊蓋就被打爆了...

還是先把社會住宅蓋起來吧

市區公有地蓋小型豪宅,只有被打爆的份
誰說網路上只有屁話, 專業的解說來了

我敢說, 集結網路各方網友的意見, 統合出來的都更方法, 絕對強過學者死板不知變通而無法執行的方法

念研究所時, 還特地跑去城鄉所修了一門叫土地開發與管理的課程, 老實說學到不多, 但讓我知道學者的古板思維, 倒不如來跟網友學

容積率的規定是人定的, 目的是讓整體市容不過度擁擠, 既然是人定的, 就有更改的空間, 端看政府做不做而已
當然一定有很多沒顧到的面相, 就交給有經驗的網友指正了


dinhon0629 wrote:
一般8米巷兩邊的住宅用地通常是住二,12米以上道路的住宅用地有機會是住三土地
住四土地通常靠商業區很近,可遇不可求
以一般最常見的住三土地而言
100坪土地, 只有45坪能蓋建物, 總共可蓋225坪的建物, 也就是五層樓
早期蓋的房子,沒有土地分區的限制,所以常常看到建蔽率70%~80%甚至100%的五層樓公寓
這樣換算下來,老公寓的使用容積大概就有350%以上,也就是350坪
老舊公寓照一般住三土地來改建,即使一樣改建成公寓,房子大小鐵定縮水,甚至對半砍
如果加上獎勵容積最高1.5倍,容積最高就是337.5坪
這樣算來,就算建商做功德完全不收錢義務出材料幫忙蓋,也是達不到一坪換一坪的條件
除非總建地夠大,多蓋一些公園或供公眾使用的廣場或另外收購不值錢的道路用地來做容積移轉
否則都更真的是沒人肯做
這也是為什麼大部分看到的都更案都是一大片住宅一起
然後至少要緊鄰大馬路邊,因為大馬路邊的土地才會有住三以上分區
如果有湊到商業用地就更好,因為容積建蔽率又更高
那種巷內一棟老公寓自己拆掉重蓋的,通常都是地主改建
正常都是要貼不少錢的
其實只是先借用一塊地蓋而已啦! 等蓋好人搬進去, 同樣大小的舊公寓建地就會再空出來了...


Johnny_depp wrote:
市區公有地蓋小型豪宅,只有被打爆的份
房子都更...若可以結合 城市更新....才能發揮更大效果..

以台北市西區為例..很多老舊房子, 巷弄又小...只做房子都更 只有在大路邊的可以更新, 巷弄問題依舊存在.
在較小巷弄的老舊房子..反而被更邊緣化..

若可以政府/建商配合去 規劃道路 + 房屋都更 才能更有效提高整體的都市更新.

不過..真的很難...@ @
不能再同意更多了

不過, 真的很難, 若房地產大亨川普來當台北市市長, 說不定還有一些機會...


S.T wrote:
房子都更...若可以結合 城市更新....才能發揮更大效果..
以台北市西區為例..很多老舊房子, 巷弄又小...只做房子都更 只有在大路邊的可以更新, 巷弄問題依舊存在.
在較小巷弄的老舊房子..反而被更邊緣化..
若可以政府/建商配合去 規劃道路 + 房屋都更 才能更有效提高整體的都市更新.
不過..真的很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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