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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買房了 房產登記問題

如果是兩夫妻從無到有的第一間房,我個人是覺得共同持有聯名較佳

很多第一間房子登記老婆名下的家庭,老公表面上ok,私底下外面紅粉知己不少,一種彌補心態吧,如果做老婆的,覺得無所謂,每個月錢有回來就好,人不重要,那我也無話可說

如果是第二間房,我覺得換另個一個人登記吧,不要都同一個人,以後遺贈稅是不是比較好處理??


夫妻是否可以一起走到盡頭,沒人知道。

現在離婚的那麼多,是都沒在看嗎?? 還是都忽略跳過!

男人女人都 一樣 變心之後就像仇人了



跟老婆說以後可能會離婚,所以.....當然無法啟齒,

就隨意挑你親朋好友的例子,名字一開始登記老婆名下的,老公的行為是怎樣??

個人自由度是不是很高?凌晨1~2點回來或不回來的,或一天到晚藉口假日需要加班的,兩,夫妻如果因此吵架,老公馬上回嘴:房子都登記妳名下了,錢也是你在管,我能怎樣??老婆又沒話說了,假面夫妻由此開始

當然重視個人自由度的男人不會在意登記誰的名字,還蠻享受這種婚姻生活的,我見過~



擔心的話,樓主就再買一戶吧,
振興台灣經濟,就靠樓主了。
誰出錢就登記誰!!
一起出錢就一起登記~~

醜話要說前面~~撕破臉時誰理你啊~~~

分享最快樂~~~ 有你才能更進步~~
shiang99441 wrote:
最近終於買房了 房...(恕刪)

shiang99441大大
這個很簡單啦!
小弟教你

你只要把房子的債權人設定為你(如有房貸銀行就是第一順位,你當第二順位)

這樣就ok了。

這樣就算你老婆偷偷賣房子

也要先塗銷債權,不然,怎麻移轉???

再者,賣掉也要先拿錢還你

這樣懂了嗎?

castle0531 wrote:
結婚後,買了一台破百萬的國產車
車子就登記在老婆的名下
三十幾年來,她首次擁有了動產...(恕刪)

不動產以外均屬動產,珠寶,手飾,現金,手機,電腦也屬動產,你老婆都沒擁有過?
1、抵押權要有債權存在,即所謂抵押權從屬性。
2、房子登記在老婆名下,若打官司也有可能被解釋成贈與,要看如何舉證。
3、婚姻消滅的剩餘財產分配請求權是財產少的人可以向財產多的人要雙方差額的二分之一,所以不能說婚後買房子是夫妻共有。
4、買了之後再去改登記為共有,可能要注意因此產生的稅務問題。
她可向銀行貸款,不償還後,銀行將主張由法院強致執行拍賣,
拍賣金額由銀行優先償還,有剩餘才依各順位償還...
銀行抵押權是優於一般抵押權,
所以償還時,除執行費用外,銀行會是第一順位!
因此設定抵押權,保障並不大!

既然是登記於老婆名下~
將來當然是她想賣就可賣!無需你同意!
若無法共同登記的話...
以下防治的辦法...
1, 辦理預告登記
將來她沒法單獨處分此房產!有任何變更登記,需經預告登記人同意!
但~無法對抗法院強致執行
-->到地政辦理,需雙方同意,即可辦理,帶身分證印章權狀....詢問地政即可!
2,設定地上權
將房產設定地上權人為你後,就算經法院強致執行,也少人願意購買此房產!
-->到地政辦理
3,借名登記契約
足以證明您也是出資人,將來若她處份此房產,您有權要求分享利益或主張權利!
-->快快擬搞請您老婆簽名!
若現在老婆不願意簽名,也要盡量保留出資的證明或證據...
記名的,當然存摺應該也算啦
sun911 wrote:
不動產以外均屬動產...(恕刪)
車子是男人的玩具,我熱愛我的捷安特鋼管車。 說對的話,做對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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