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2kplus wrote:
直接以刑法限制一個人能雍有的土地面積
超過則只能租,不能買
若是有人舉報成立則,可無條件充公(包含使用人頭方式),或者獎金比例計算
人人有房住,至少百姓不用被人當吸血蟲~
適當的可以抑制價格,並且讓有錢的人分享出部分的資源造福大眾
如此一來..有錢人跑光光..
繳稅大戶跑光光..
你一年是繳多少稅來支撐這個台灣??
再來..大家不思進取..等著讓國家養??
你認為這制度下..有錢人跑光..對台灣是件好事?
你要不要直接限制..每個人月薪不可以超過5萬..超過充公!!
這應該會比較快讓房價崩盤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