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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0.45%房東願租屋給老人張金鶚:應立法不得歧視

居然稱這叫歧視
這樣也能當教授?
請問這樣的教授
1.保險有些職業不能保險,請問這樣的教授你是不是要説職業歧視?
2.不同的職業保費不同,請問這樣的教授你是不是要説職業歧視?
3.不同的年齡保費不同,請問這樣的教授你是不是要説年齡歧視?
4.我要保意外險,結果保險公司評估後拒保,請問這樣的教授你是不是要説健康歧視?
5.汽車強制險男女保費不同,請問這樣的教授你是不是要説性別歧視?


這樣的人都能當教授,你還是去外面工作吧,教授是要教導學生思考力的,你的腦袋應該去外面工作比較合適。

怎大家不是討論此人的邏輯判斷能力有問題呢?
大家也發現嗎?這是個連歧視要怎判斷都不會的人。
莫名其妙!!應該立法學者專家不得嘴砲!!
社會宅限定優先生活困難老人承租 補助養老院
又是一個活在象牙塔的學者,自以為高明,他已經弄垮台北的都更及地上權住宅,
現在要靠立法地上權租金不可超過幾趴的來收尾,不然沒人敢投資,唉! 立法,要怎麼
執行呀!

iammike wrote:
居然稱這叫歧視這樣...(恕刪)




在歐美國家就都是司空見慣的情況,不可以歧視老人, 但是保險可以做這樣的 區隔
Junodidi wrote:
在歐美國家就都是司...(恕刪)


國外法律是設計的很週嚴,當然表面上不能歧視,實際作法上可以玩的花招很多。基本上老殘窮也是容易私人物業業主排擠。

基本上,物業出租在國外多是委託仲介,之前發生過有原住民要跟仲介詢問租屋,仲介騙說沒有,回頭被發現是說謊,該物業還在出租,被告上法庭,仲介吃上種族歧視的罪。

現在仲介標準作法是,不管任何人來問,笑臉迎人的給你一堆申請表,寫完之後,收下來,可能"自動"過濾,有沒有真的通知到屋主有這個人遞件申請,天曉得。

高明的屋主,更可以做的不留痕跡,再放租给仲介管理,只要說一下,"我很珍愛我屋子的地毯,不想要租客經常在屋子內煮時味道強烈的食物,例如咖哩,讓地毯吸附上味道,很難清理"。聰明的仲介,會自動把某特定種族人士的申請書自動過濾....................玩法很多啦!

不過外國立法就是嚴謹,不但建立有租戶的信用資料庫,還強迫屋主要投保"房東保險",對法律對雙方都有保障。值得台灣學習。至於違反人性的法規設計,只是表面功夫,根本沒有任何意義。

國外租屋要你提供薪資證明或是銀行帳單證明是很常見的。這不違法,也不歧視。我多年前租屋,第一次租屋,因為沒有任何租客紀錄在資料庫裡面,不但得提供銀行帳單,還請教授寫推薦信證明,品行良好。還附上親戚聯絡方式,才租到房子,之後再搬家,換租,基本上就容易的多,附上銀行薪轉單,就搞定。
這個世界本來就充滿歧視(奇事)了,上遊樂園,三歲以下跟65歲以上的有不同待遇,這是歧視嗎?
坐車買票也是..歧視老人跟殘障,價格不一樣..

那麼租房給年輕人優惠,優先,老人要租可以,原價出租(一坪一萬),這是歧視嗎?
我相信不是不租給老人,是價格不夠,如果有錢來租,很多錢的,我OK的!

為什麼老人要算貴一點?很簡單,目前的財富都集中在老人手上,當然要貴一點啊!
如果比爾蓋茲來跟我租房子,一坪一萬美金..對他來說900頭牛一毛而已,
要修法的是租金計價方式,越老要越貴一點!
無聊。自以為教授。建議就有理嗎
我年紀大去保醫療險,跟業務說,不可歧視我,應享有跟20歲年輕人一樣的保費.

這個張教授一天到晚只會空口白話。
說一些與事實不相符的腦補政策和想法。
然後上通告賺通告費。出書賺版費。

如果這麼利害,怎麼不拿他名下那麼多的不動產便宜租給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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