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諾丘 wrote:
沒斡旋金至少也要要...(恕刪)
不可否認惡意不返還斡旋金的房仲時有所聞
皮諾丘 wrote:
但畢竟在這行業是少數,所以建議一般人還是挑選大品牌有口碑的店家下斡旋金
(上面條款及返還時間都清清楚楚建議下斡之前看仔細不懂細項請房仲說明)
透過仲介兩邊跑一方面避免雙方私下交易(沒錯人就是犯賤)
一方面也是避免破局,請試想一個人想買便宜一個人想賣創行情
兩個立場不同的人要談條件時是不是很容易對立發生衝突
所以就算真的要讓雙方面對面談,也是非常接近簽約的狀況下才有可能
我只能說唯有體驗過才知道房仲業的所有流程都是有實際意義的
惡意不返還斡旋金的房仲時有所聞 聽到的都是大品牌底下的。
再者兩個立場不同的人要談價 容易發生對立衝突? 不盡然吧 我覺得只是房仲的說法
試問,你去逛街或買賣任何東西,不是買方跟店家進行議價 然後雙方覺得ok在付錢交易嗎
不ok就拉倒而已,會發生衝突???也許會 但我覺得是少數中的少數。不然店家都不用做生意了。
再者,既然買賣雙方都有交易意願 為何房仲不公開透明成為第三人進行協調
就好比說規定最高不得高於6% 而大部分房仲卻硬是要解讀成規定就是要收滿6%
然後賣方開出的價錢 又要動手腳 相差幾十~幾百萬,從中...,嗯你懂得,這種事情都耳有所聞。
小弟最近剛買房,覺得流程最公開透明,大概只有代書那一層。房仲那層,一開始價就被up,如何能信。
內文搜尋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