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老人 wrote:
可否告知是內証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幾法條?
非常感謝 感恩
我住獨棟大廈,6年屋,全部是大坪數18F共70戶
但是大廈機車位只配每戶0.3車位,22個機車位
年年區大吵機車位搶抽籤,連腳踏車住戶都參加
機車位每月管理費,管委會提高到300大家還是搶
如果有法條指出機車位法定數量需達每戶0.8車位
我將提案要求管委會對建商提告求償(機車位)
您誤會了喔
剛剛講的是新北市的各區域土管
公寓大廈條例不會規範這個
如果您所在區域的土管沒有寫
就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第59條計算
所以還是要看區域
您只有22戶,應該不是獨棟雙拼就是兩棟低樓層吧?
推測您社區基地較小,沒有做機車車道的條件
依新北市機車停放法規來說,又規定放地下層時
條件只能做1:8車道或專用電梯
有時候基地小一點做車道不划算時(空間利用上)
常常是繳代金來取代機車位
所以新北市的小基地案件常會有機車位很少的狀況
以上都有法規,一切程序都合法
簡單的說,您應該是告不成的
請問有法規指定每戶配置1個(機車)停車位嗎?
否則等你買下來住進去,它可能就不見了
就如前面的29F-yu928大大所言
不排除建商二次施工.拆掉機車位改汽車位圖利
因為汽車位可賣錢200萬。機車位市價0.
mpig1927 wrote:
就依照建築技術規則第59條計算...
推測您社區基地較小,沒有做機車車道的條件...(恕刪)
1)建築技術規則第59條? 此條內容有看沒懂
第59條哪個地方那些字提到戶數與停車位數?
http://w3.cpami.gov.tw/law/law/lawe-2/b-rule.htm
2)建築技術規則或土地管制規則或大樓管理條例
請問有法規指定每戶配置1個(機車)停車位嗎?
3)基地小? 我住的大樓應該不是小基地吧.
永和社區,住宅大樓,6年屋,每戶4房2廳3衛浴,
基地面積:1850 平方公尺,(560坪)
樓層:18樓 (地下3層,地上18層), 戶數:70戶,
雙電梯,每層四戶,(住戶權狀有60坪/70坪/80坪)
汽車位:86個:管理費每月500--每戶1.2 汽車位
機車位:22個:管理費每月300--每戶0.3 機車位
大人兒童腳踏車位:0個--有住戶要求拆公設改車格
此大樓的機車位/腳踏車位的配置這麼少,合法嗎?
花大錢買公設,最基本(機車位)公設都還要靠抽籤?
退休老人 wrote:
1)建築技術規則第59條? 此條內容有看沒懂
第59條哪個地方那些字提到戶數與停車位數?
法規是以樓地板面積來計算停車位數
以59條來說,集合住宅屬於第二類
所以設計樓地板面積500㎡以下免設
超過500㎡以上時每150㎡要設置一部汽車位
另外技術規則沒有規範機車位數量
大多在各縣市政府的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或是細部計畫裡面說明數量規範及計算方式
假設你們社區22戶每戶權狀70坪下來算(權狀坪含公設)
總樓地板面積大概5090.90㎡這樣法定汽車位要31部汽車
算式:(5090.90-500)/150=30.606≒31(無條件進位)
退休老人 wrote:
2)建築技術規則或土地管制規則或大樓管理條例
請問有法規指定每戶配置1個(機車)停車位嗎?
前面講了技術規則沒有管制機車位數量
大多規範在土地使用管制規則或細部計畫裡面
雙北市請上都發局及城鄉局查詢土地管制使用規則就可以找到
還有,公寓大廈管理條例是給管委會用的
無法也沒有管制建造執照審核管理的權限
退休老人 wrote:
3)基地小? 我住的大樓應該不是小基地吧.
永和社區,住宅大樓,6年屋,每戶4房2廳3衛浴,
基地面積:1850 平方公尺,(560坪)
樓層:18樓 (地下3層,地上18層), 戶數:70戶,
雙電梯,每層四戶,(住戶權狀有60坪/70坪/80坪)
汽車位:86個:管理費每月500--每戶1.2 汽車位
機車位:22個:管理費每月300--每戶0.3 機車位
大人兒童腳踏車位:0個--有住戶要求拆公設改車格
此大樓的機車位/腳踏車位的配置這麼少,合法嗎?
花大錢買公設,最基本(機車位)公設都還要靠抽籤?
抱歉,我說社區小是因為前面將您社區戶數看錯成只有22戶.......
若70戶計算以每戶80坪總樓大概是18512.40㎡
您說您是6年屋齡,加上工程至少2年、設計請照階段1年
推測應該適用98年以前的土管
可是剛剛上去幫您查了最多只能查到98年12月的
所以對您所住的社區就比較沒有參考價值了
因為找不到更前面的規定了
98年12月的土管版本仍未對機車停車位做規範
要到100年2月才有每戶主建物66㎡以上採1戶1車位原則
所以以您的問題來說真的是合法的,就是搶在法令變更前申請
汽車位規定仍然採技術規則59條計算
略估地下室以86個車位並以60條每車位扣除40㎡計算
地下室面積大概有地下2~3大概是3440㎡
地下1應該是以防空避難室檢討整層扣除,面積大概是3440/2=1720㎡
所以扣除地下室大約是18512.4-1720-3440=13352.4㎡
(13352.4-500)/150=85.6826≒86(跟實際狀況差不多,估算應該正確)
22個機車位猜測就是地下1塞完機房還有多餘的空間就丟了22位子吧......
畢竟連98年的技術規則也沒有詳細規範機車停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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