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chang86 wrote:賣方4%不是不能殺嗎? 那是你的認知有誤 !賣方4% 與 買方2% 是政府規定可以收取的最高上限,本來就可以談。這6%本來就是房仲可以伸縮的空間。你要會殺,也要會談才可以。我8年前買第一間房時,只付1%。去年買了第二間,總價更高,但只付了0.75%左右。 房仲有成交才有錢賺,他們也知道,房仲會看賣方和買方的態度,雙方想成交的急迫度去微調%數。
bruce300 wrote:買多少~賣多少!講出來大家評評理~不要講得好像道貌岸然一樣~!高房價最後一隻老鼠是不是你造成的~一目了然! 説得好!買到樓主房子的買家如果是自住客,看到樓主發表的説法應該會蠻難過的,如果可以,儘量不要給人有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lowprofiler wrote:説得好!買到樓主房子的買家如果是自住客,看到樓主發表的説法應該會蠻難過的,如果可以,儘量不要給人有得了便宜還賣乖的感覺! 還好吧現在出手買房要不是口袋麥可麥可就是真的有不得不現在買的需要抑制房價是政府的責任買賣雙方都是為了自己的利益殺、抬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