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irineye wrote:租屋退還,理當【原...(恕刪) 怎麼樣都是現任房東會贏只是贏你還是贏前任房東當初買房子時,看的是你現在房子的現況以現任房東的理解,當然是能搬的是你的,要用到拆,就是他的這時候就需要前任房東出來作證說明試想,如果你贏,可是當初的原狀不是現任房東買房子看到的原狀他是否換成告前任房東你覺得前任房東會幫誰?除非你有你租屋前的照片或是證據以你花費的單據也沒有用,無法證明你是不是拆了才裝,還是本來就是空的
法條小弟比較不熟~~~但你真的不爽~你可以不拆掉~事後再去舉報他非法裝修想必你之前裝修時一定沒有去申請建築物室內裝修許可!!!看你室內動到樓梯這些的....八成在建管那邊可能也沒做變更登記(這樣就違法囉)如果真的現任房東明的得罪不起~~那就用暗的吧!!!過個半年再去投訴他~他自己不拆,政府會幫他拆光光!!!
spider_ho wrote:好有趣的說法,我只...(恕刪) 雙方現況交屋不是比較方便假設屋主本來開餐廳退休後房子租給開藥房的藥房不租之後藥房還要把餐廳裝潢裝回去才能返還給屋主嗎不然雙方又是法院見超麻煩
booth0168 wrote: 雙方現況交屋不是比較方便 假設屋...(恕刪) 正常都是拆除完之後才會進行點交,不會還留著上一租戶的裝璜,因為下一個來承租的不會去負擔拆除這一個費用。房東也不會去賭下一個租戶還要不要上一個承租戶的裝璜。
linwei6091 wrote:正常都是拆除完之後...(恕刪) 那結果來看還是一樣先拆後拆而已原狀交屋租客最後還是要花錢把自己的裝潢拆掉再還給屋主現況交屋租客先花錢把上任租客的裝潢拆掉租約結束只需把自己的器具搬走就好了看起來差不多就看一開始怎麼打契約
引言:但是我收到了律師信主要是說1.我把大門玻璃鋁門窗拆除犯了353條之毀損罪2.1到2樓之間的內梯如果拆除會提出民事及刑事的訴訟讓專業法律人來回答你吧依據民法關於附合之規定(民法811條),你的裝潢部分因為與對方之不動產附合而成為不動產之部分,所以原來的動產所有權消滅(裝潢部分),對方律師的主張沒錯。不過你仍然可以主張不當得利(民法816條、179條),請求對方償還你所損失之價額。所以建議你別拆了已經附合於不動產上之裝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