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有點樓主要留意,在戶政中房客的戶籍是否已經刪除了。另外,你只要證明你現在已經自住就已經沒問題了。她和政府的問題,政府自會處理。當然,你還可以反將她軍,把她的資料交给政府,證明你已經在那天開始已經沒有租給她了。當然要不要那麼狠,就由你自己來決定了。
很多人根本就搞不清楚 甚麼算了 好好溝通 還不是要來充個捍衛"低收入戶"的英雄坦白說 樓主也不要打電話溝通了 講了那麼多次也不接電話 看來對方沒有要來處理的意思現在是申請自用住宅不過的問題 明後年就會有出租房屋沒有申報租賃所得稅的問題 為何?這位房客拿著變造與根本不存在的租約去申請補助 稅捐單位的自用住宅審核的承辦就有回應請問國稅局管所得稅的大大應該不會在睡覺吧 其實面對這種事情也沒有甚麼好客氣的趕快提供這位租客已經不存在租賃行為與搬走的事實給目前的承辦人員來處理 這也是樓主的"義務"前面有樓已提到的 其他的事由政府的單位來處理 要有個結果 以後才不會換管所得稅的來稽查樓主使用變造與不存在租賃行為的租約去申請租屋補助或各項補助已經有集團被抓而且還要追繳不法所得稅捐機關會將相關資料後提供給檢調機構來偵辦 就跟前任房東都沒有關係 房東只要目的達到即可如果不放心當然是報警並把這份不存在的合約與這位租客已經不續租且搬離的資料提供給承辦檢察官檢察官自然會傳訊相關人員並請相關人員提供事證來偵辦 以上都有偽造文書 背信 詐欺等公訴罪行不過這樣事情會很大條 這位房客以後恐怕會把樓主當作仇人 找警察辦的威力很大要好好考量
煩啊~ wrote:各位先進大家好我有...(恕刪) 不知道你的問題點在哪?也看不出來房客有偽造文書,你這樣下標,可能有誣告之嫌.更不懂申請自用住宅根地政有什麼鳥關係?又一會變戶政辦自住?戶政不就遷戶口嗎?你到底在辦什麼的自住??地價稅??